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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聘任人民陪议员 监督“民告官”案
发布日期:2017-03-23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行政复议人民陪议员工作规定》,市及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都将聘任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在内的人民陪议员,参加行政复议工作。人民陪议员将享有审议权、监督权、建议权等五大权利。

选择机制:

人民陪议员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所在单位推荐或者自荐产生,要求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水平,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聘任。

适用范围:

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外,人民陪议员均可参加审理。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土地、房屋征收、征用及补偿,重大行政处罚等五类案件,一般应由人民陪议员与复议工作人员共同审理。

工作机制:

审理前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适用回避制度。人民陪议员可以参与复议案件的立案、审理、审议、执行等各个环节,具有阅卷、听证、审议、监督和建议等权利。人民陪议员参加集体审议时,一般先发表意见。

目前,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在进行人民陪议员选聘工作,并着力做好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议员制度规范运转,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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