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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第四期(总第688期)
发布日期:2017-03-10浏览次数: 字体:[ ]

标  题

1.我市成立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我市召开《泉城普法30年(暂定)》编务工作会议

3.女性普法维权系列活动 掀起“七五”普法热潮

 

我市成立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近日,我市召开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我市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目前,市一级改革已初步完成,市法制办获批加挂牌,成立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负责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检查,并可采取抽查或暗访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系统计划在全市聘请10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啄木鸟行动”,为监督工作提供线索信息。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如发现行政执法机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行为多发、情节比较严重,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也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目前,我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已依法审核确认公告市级行政主体单位107个,清理各类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320人,调整20多个执法部门的4000余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6年,市县两级培训新上岗执法人员1500余人,100余家企业加入到“法制护企”工程中;全市37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所有处罚事项实行网上办案。

 

我市召开《泉城普法30年(暂定)》

编务工作会议

 

39日,我市召开《泉城普法30年(暂定)》编务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谢圣仁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翠香主持会议。

谢圣仁指出,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30年,济南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每个阶段都涌现出具有时代特色的典型亮点。编纂《泉城普法30年(暂定)》,是对我市“一五”到“六五”30年普法工作的阶段性梳理,对于挖掘历史经验做法和指导今后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编纂《泉城普法30年(暂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编务人员要珍视我市普法工作历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在总结回顾的过程中注重学习,努力使自己受到教育、得到启迪,增长在普法工作中干事创业的本领;要以历年来取得的成绩作为推动普法事业发展的动力,保持和发扬光荣传统,把创新、创造、创先贯穿“七五”普法全过程;要及时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与史志部门的沟通联系,以此次编纂工作为契机,建立普法工作电子档案;要把握好责任分工、时间节点、任务事项,按时推进资料收集、书稿整理、征求意见、审核修订等阶段性任务,高标准、高质量编纂书稿,为济南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留下珍贵史料。

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制宣传科科长和市普法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女性普法维权系列活动

掀起“七五”普法热潮

 

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我市广泛开展女性普法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了“七五”普法热潮。

市妇联举行山东省暨济南市巾帼维权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百场巡讲活动启动仪式。我市计划在10个县区举办21场巡讲,自3月启动,10月结束,历时8个月。基层巡讲服务团48名志愿者将采用“订单式”服务的方式,深入基层宣讲婚姻家庭类法律法规。同时,组织专家受理法规政策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实现法治宣传与维权服务同步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

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槐荫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槐荫区森林公园广场举行“温暖法援关爱妇女”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由济南电视台主持人卢奇主持,以法律援助便民直通车为载体,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志愿律师现场进行普法宣讲、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

商河县开展妇女维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县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妇联、人社局等十几家单位,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建设法治商河·巾帼在行动”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开设“妇女维权绿色通道”,指派专职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妥善代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

   市中区舜玉路街道联合律师事务所,在舜玉路小公园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月活动”,面向辖区群众宣传讲解《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案例为居民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着力增强辖区女性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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