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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取得新突破---竞标项目突破1000个,涉及标的额18.7亿元
发布日期:2017-01-11浏览次数: 字体:[ ]

 

2013年初,历城区在全市率先创新开展了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村居务管理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全区规范运作竞标项目1069个,涉及项目标的18.7亿元,为村居集体经济累计增加收益5600余万元,19个街镇已全部开展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监管村(居)653个,合同监管率达到100%。监管各种集体经济类合同16430份,监管合同已全部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全部进行统一编号、录入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全区村(居)村务管理规范程度明显提升,因集体经济问题引发的矛盾大幅度减少,因村务行为、干群矛盾导致的上访案件降低93%以上,促进了村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增强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效能

一是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与民主自治的有机统一。以村(居)民大会决议形式将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纳入村规民约范畴,便于群众参与其中,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力,切实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

二是实现了基层党风廉洁建设与群众支持信任有机统一。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全程依法阳光运行,从源头遏制了基层干部腐败行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原则使群众对村居干部的信任感增加,也为村居两委的平稳换届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是实现了民主权力与制度监督的有机统一。村居民主权力的法治化与制度监督是分不开的,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制度的实施,促使基层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同时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保障促使基层群众逐步形成有了问题想法、遇到问题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从法律服务的专业角度对村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降低了项目运行的法律风险,实现了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历城区司法局 李旺舒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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