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制定印发相关工作方案,组织68家企业单位召开全县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工作会议。分步骤、分阶段对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公交公司等公用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双向联系人制度。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已与40余家企业建立对接联系,及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确保执法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加强宣教育传。利用《济南日报新平阴》、县电视台等多种有效载体,专题报道我县整治不正当行政行为专项执法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社会和舆论环境。(谷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