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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女性普法大讲堂”基层巡讲活动走进槐荫、长清和章丘
发布日期:2016-09-29浏览次数: 字体:[ ]

 

反对家庭暴力,共擎和谐蓝天,九月的济南到处洋溢着热情和希望,9月22日—24日,济南市妇联主办的“泉城女性普法大讲堂”第六、七、八讲先后走进槐荫、长清和章丘,来自基层公安、法院、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70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讲座。

济南市婚姻家事纠纷调解服务站负责人李卉主任围绕反家暴法的篇章结构、适用范围、家暴的种类及救济途径等方面,结合大量的办案经验,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事例,有理论有数据,深入浅出的为大家讲解了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家暴情形及应对措施,李主任还采用有奖竞答的方法与大家进行现场互动交流,现场听众非常认真,气氛热烈浓厚,纷纷结合工作中的家暴案例开展交流探讨,积极竞答,表示受益匪浅。

槐荫“智慧管家”负责人闫华说:这次培训,不仅学习了反家暴知识,掌握家事调解技巧,今后维权工作也更有思路,有方向了,按流程办事,我们有身份,有途径,有方法,“反家暴法”为我们以“娘家人”的姿态站妇女儿童身边提供了法律支持,我们要当好维权宣传员、维权代理人!要告诉身边的朋友,遭受家暴一定要大胆求助,大胆维权!

南辛庄派出所副所长陈爱军说:《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在反家庭暴力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并首次明确了公安机关相应职责。以前,部分家暴加害人钻法律漏洞,反复多次施暴但均不够处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痛苦,而现在的《反家庭暴力法》赋予了民警出具“制止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权利,民警在接到家暴警情后,随身携带“告诫书”,对于情节轻微但屡教不改的,依法开具“告诫书”,加大对其震慑,更好地做好家暴受害人的后盾。

基层妇联干部纷纷表示,自《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大家都很关注这部跟自己工作息息相关的新法,但受专业限制,对新法的认知仍较为模糊,通过这次培训,为妇女维权工作指明了道路,特别是在适用范围和具体措施方面,今后可以放心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为权益受侵害妇女提供维权服务。

 

                               ( 市妇联权益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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