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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就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提出要求:依法防范打击经济犯罪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发布日期:2016-08-23浏览次数: 字体:[ ]

法制日报北京8月18日讯 记者蔡长春 第四次全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18日在京召开。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进一步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依法防范打击经济犯罪,有效防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孟建柱指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对经济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反腐败斗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公安经侦队伍是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良、作风顽强,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孟建柱强调,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必须切实加强。全国公安机关要以防控风险为重点,加强预警监测、防范宣传工作,坚决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坚决打击合同诈骗、侵权假冒等多发性经济犯罪,全面遏制各类经济犯罪活动。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夯实基础,健全机制,更加适应大数据时代打击经济犯罪斗争的需要。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打造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战无不胜的打击经济犯罪专业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

(转载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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