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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厅字〔2015〕28号)
发布日期:2016-06-14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4日

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六进”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济南建设,依法服务和保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发展目标,根据市委十届八次全体

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全市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以下简称“法治六进”)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发展目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队伍、法学专家队伍优势和作用,实行市县两级分工负责制、联系人责任制和任务清单制度,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法治六进”联系人员、法治教育、法律服务、依法治理“四个全覆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任务措施

    (一)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营造党政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良好法治环境。各级党政机关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 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举办一次法治专题学习;全市机关干部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法治讲座或法治培训;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

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应按省、市有关意见要求出庭应诉。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法治教育,组织行政审判法官结合案例作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检察官结合案例作预防失职渎职犯罪专题讲座,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党员律师(或入党积极分子律师)联系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部门,确保每一个部门有一名律师负责联系服务。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依法行政典型事例和感动泉城法治人物。

    (二)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营造各类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良好法治环境。企业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等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各类企业的党组织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法治课。各级政法部门负责联系企业,选派优秀干警作为联系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以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为主体,组建企业法治报告团,经常深入企业举办法治专题报告会;党员律师和入党积极分子律师联系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服务;组织律师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注重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帮助企业依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深化诚信守

法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治理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依法治理水平。

    (三)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营造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的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意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校要每年组织一次教职工法治讲座,每学期组织学生上一次法治课,着力提高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的规则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现“一校一章程”;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市中小学校都要配备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以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为主体,确定专人联系全市每一所学校,指导帮助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帮助学校开展法治报告会、庭审旁听、模拟法庭、“小交警”执勤、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等法治实践活动,尤其要发挥好交警的作用,结合交通违章事故典型案例和交通模拟现场,为学生讲解交通法规,让其在实际参与、亲身体验中强化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

    (四)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营造广大农村依法治村、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健全完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县级以上电视台、报纸、农村广播网要开辟学法专栏;每个乡镇驻地建立一处法治主题公园、小广场或一条街道;每个村要制定落实“两委”成员学法用法制度、建

立一处法治宣传栏、培养至少一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和“德法文明户”评选活动。县、乡两级政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负责联系乡村,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联系人,担任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优先作为联系人,联系人每季度为村民开展一次公益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村集体和村民解决涉法问题和纠纷;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座谈会和一次村民代表座谈会,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依法防范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能力;撰写一份联系村法治调研报告;指导村委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室或联系点,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营造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和谐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普法制度,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普法广场或法治公园,逐步实现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橱窗和法律图书角;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和协商民主制度,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市直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市内6区街道(乡镇)和所辖社区。联系人要深入每个社区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开展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普法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座谈会,到联系社区的时间每年不少于7天。

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社区法律顾问每季度在社区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帮助居委会和社区居民解决法律难题。健全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站点,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让群众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完善城市社区治安防控机制,健全社区警务室和群防群治组织,实施城市社区治安监控全覆盖工程,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六)开展“法治进单位”活动,营造各行各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各单位普法工作要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上一次法治课,不断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依法加强单位组织内部管理,把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和义务,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LED大屏幕、宣传栏、宣传册、触摸屏和举办开放日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工作队伍要确定专人联系每个单位,联系人每年要与联系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分别座谈一次,帮助单位解决涉法难题,撰写一份联系单位法治调研报告。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县(市)区和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市法治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开展“法治六进”活

动,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市司法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在龙奥大厦集中办公机关单位的法治课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安排,其他市级机关单位和县(市)区机关单位自行组织。

    (二)实施分类指导。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结合不同地区、行业、单位特点,确定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等制度,形成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完善法治创建标准,量化“法治六进”指标,推进“法治六进”制度化、规范化。创建“法治六进”示范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考核。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是深入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现代泉城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确保“法治六进”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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