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程序服务大局。坚持主动作为、靠上服务,特别针对要件、难件,变“坐等送审”为“提前介入”,起草阶段即参与相关调研工作,提前掌握基本情况,提升文件质量;缩短审查时间、提高审查效率,做到“即来即审”。
二是严把程序依法审查。将公开征求意见纳入起草必经程序,要求必须经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广泛征求民意。涉及重大事项的,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起草部门举行听证会、论证会或进行风险评估。
三是规范程序建章立制。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基础上,起草《济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同时,及时完善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系统平台、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文件审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