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法制要闻
精准扶贫出实效 法援苍生解民忧——长清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助扶贫
发布日期:2016-05-25浏览次数: 字体:[ ]

 

阳春三月,春光明媚,万物生长,双泉镇王庄村村民陈某高兴给双泉镇司法所送来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为民解忧”的锦旗,陈某表示,困扰自己一家人二十几年的户口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妻子户口未落实,奔波多年无结果

    春节前夕,长清区双泉镇王庄村村民陈某来到镇信访办,反映妻子在王庄村生活了二十几年,一直未能落户,不能办理身份证,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陈某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想方设法给妻子办户口,始终未能如愿,如果镇政府不能给他解决问题,他就要去区里、市里上访,直到妻子的户口问题得到解决。

经过调查了解,陈某为王庄村贫困户,妻子杨某原籍是四川省秀山县,两人于1994年登记结婚,结婚时因妻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使用了伪造的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当时未办理户口。2013年,陈某找到双泉镇派出所想给妻子落户,派出所表示陈某需要办理的是户口迁移手续,需将其妻杨某的户口从原籍迁到双泉镇王庄村。随后,陈某来到重庆市秀山县(原四川省秀山县)洪安镇给妻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洪安镇派出所工作人员看了陈某与杨某的结婚证,认为杨某已经在山东落户,原籍的户口已经注销,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经过近两个月的奔波,最终未能办成。

天有不测风云,2015年,杨某得了乳腺癌,因没有户口,不能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因治病花费了十几万的医疗费用,使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因为妻子没有户口,两人六岁的女儿至今未能落户,到了上学的年纪却不能和同龄人一起上学,陈某走投无路只能到镇政府求助。

精准扶贫需对症,千里驰援解民忧

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陈某反映的情况,邀请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业务的孙力局长和律师,召集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开会商讨。镇领导表示,目前双泉镇的精准扶贫工作正处于全面落实阶段,精准扶贫要对症下药,精准识别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陈某是王庄村贫困户,如果其妻子的户口不能落实,无法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孩子不能上学,这个贫困的家庭负担会越来越重,看不到脱贫的希望。孙局长表示,法律援助的目的就是为民解忧,给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根据司法部针对低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指示精神,可以给陈某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经过镇政府与区司法局商讨,决定安排司法所长张德亮和鸿泰法律服务所庄律师陪同陈某一起到重庆市办理其妻子杨某的户口问题,而杨某本人由于身体条件加之没有身份证无法购买火车票不能一同前去。33日,三人一同出发,刚刚到达重庆市,庄律师就接到家里母亲病危的电话,庄律师只好连夜返回山东,由张所长陪同陈某一起办理户口事宜。

语言不通、办事流程和交通不熟、大雪封路以及庄律师的返程,使得此行困难重重。两人先找到杨某原籍洪安镇猛董村的亲友和村主任,说明了此行的目的,亲友和村主任表示愿意尽自己所能提供帮助。37日,张所长和陈某来到秀山县公安局,秀山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户口问题由洪安镇派出所具体负责,两人又来到洪安镇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可以为杨某恢复户口,需要杨某本人的委托书、结婚证发证机关证明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造假、杨某原籍猛董村证明杨某为本村村民,还需要杨某本人到派出所拍摄二代身份证照片。经过沟通和解释,派出所对杨某身体条件不允许及没有身份证无法来到重庆的情况表示理解,示意张所长和陈某先把其他材料准备齐全,是否需杨某本人前来请示领导后再决定。

312日,张所长与陈某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再次来到洪安镇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查后表示材料齐备,五个工作日内可以恢复户口,身份证可以待户口迁移到山东后在当地办理。

回到山东后,陈某很快收到了洪安镇派出所寄来的户口迁移材料,需要陈某的妻子到本地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然而此时,身患乳腺癌的杨某病情恶化,已经不能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经过张所长和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协调,最终决定破例,上门为杨某拍摄身份证照片,办理落户事宜。

至此,长期困扰陈某一家的户口问题终于得以解决。陈某一家的户口问题并非个例,在农村,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户口的大有人在。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相信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将得到有效维护。

与粗放扶贫不同,精准扶贫要做到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比如像陈某这种贫困户,如果不解决其家庭成员的户口问题,就无法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也就难以有效开展扶贫措施、取得扶贫成效。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法援苍生的服务宗旨,不仅实现了法律援助本身的制度价值,扶贫和援助的结合也为群众提供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公示公告 更多
图片普法 更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