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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深入推进“法治六进”活动
发布日期:2016-04-14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全市妇联系统紧紧抓住“三八”妇女节的有利时机,迅速行动,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为切入点,广泛开展送法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六进”工作。
  一是以主题活动为引领,营造学法用法社会氛围。3月1日,省、市、区政法委、妇联、法院、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在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办事处西社区朝霞广场,举办了以“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省暨济南市“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活动。省妇联主席邢善萍,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任伟,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以才,市妇联主席刘勤,天桥区区委书记毕筱奇,市司法局副巡视员石颖等领导出席活动。妇女维权服务团及反家暴维权联盟的律师,11个县(市)区妇联分管主席和街道、社区干部群众代表30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现场,为“济南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天桥区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揭牌,向济南电视台娘家记者团颁发“济南市反家庭暴力形象大使”聘书,向全市家庭发出“从我做起、反对家暴”的倡议,社区巾帼志愿服务队自编自演了反家暴节目,省、市妇女服务团的律师向社区群众发放了与反家暴有关的法律书籍和宣传材料,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省、市电视台的新闻、法治和生活频道分别给予播报,大众日报、济南日报等报刊给予不同角度的刊登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二是基层妇联积极跟进,掀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热潮。三八节前夕,市妇联下发《关于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主题,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历下区妇联借助反家暴工作站平台组建了普法讲师团,深入历下区13个街道、社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知识巡讲,结合工作站办理的鲜活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向广大社区居民普及反家暴法相关知识;槐荫区妇联召集分布在社区的“智慧管家”们学习座谈《反家庭暴力法》,并组织维权“智慧管家”深入农村,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天桥区妇联在全区开展社区法治宣传板报大赛,吸引了大量社区群众的积极参与;历城区妇联联合团区委、区法院等部门在柳埠镇闫家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来自区法院的志愿者现场为在校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商河、平阴、济阳妇联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走上街头,在群众密集的农村集市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借势借力,合力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组织济南市妇女维权服务团成员做客山东省广播电台《周末说法》栏目,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解析妇女维权案例和法规,并与广大妇女听众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互动。市妇联权益部维权干部和基层法律专家分别接受新华社记者的专题采访,并在《新华视点》栏目对如何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专题宣传。市妇联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妇联业务部门做客济南市广播电台《政务监督热线》节目,面向社会宣传普及与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相关法律法规。聘请济南电视台社区服务栏目的娘家记者团为济南市反家暴形象大使,发挥她们扎根基层、热心公益,活跃在济南的大街小巷的工作优势,通过新闻报道、参加公益活动等形式,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为社区群众提供反家暴维权服务。协调市民政局在济南市救助管理站挂牌成立了济南市反家庭暴力庇护所,为济南市辖区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暂时无法回家的妇女提供临时庇护。协调市中区公检法司等部门,成立了济南市首个反家暴联席会,并在市中区法院设立反家暴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多位婚姻家庭类案件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反家暴维权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有效提高了家暴案件的审理效率,及时维护家暴受害者的权利。协调天桥区公安、法院支持,试点推出天桥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双令”护卫遭受家暴侵害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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