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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法治安全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5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加强对全市青少年的法治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安全自护理念,促进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成长,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全市中小学法治安全文化节,现将有关要求和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紧扣时代主题和我市教育发展实际,把握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针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帮助他们树立和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与安全自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主题

首届中小学法治安全文化节活动主题为:法律伴成长,平安促和谐。

三、活动时间与参与范围

20159月至10月,在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进行。

四、活动主办单位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普法办。

五、活动安排

(一)启动阶段(9711日)。市教育局举行“全市中小学法治安全文化节”启动仪式暨全市中小学法治安全教育现场观摩活动。该活动同时作为“六五”普法成果展示的重要内容,集中呈现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期间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取得的突出成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活动整体安排,研究确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周密部署,保证活动效果。(现场展板统一制作规格:144×97厘米

(二)深化实施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运用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手段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与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自护教育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

1.“争做守法小公民”活动。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青少年学生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加强《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努力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中小学法治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学校要围绕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知识,在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法治安全知识竞赛。竞赛题库可从济南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下载。

3.举办系列校园法治安全文化活动。各学校要继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年”、“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辅导讲座、一堂法治安全教育公开课、一次教育成果集中展示、一项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文艺演出、书法漫画展、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增强法治安全教育的趣味性、参与性,让青少年在丰富的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增强法治安全意识。

4.中小学生安全自护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要在法治安全文化节期间结合学校和学生特点,主动开展防交通事故、防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治安侵害案件等学生安全自护应急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制定应急演练活动方案,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要积极邀请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应急等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和指导。

5.举办“新媒体环境下中小学依法治校专题培训”活动。市教育局将在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学校领导干部中举办新媒体环境下中小学依法治校专题培训,届时也将邀请国家、省有关专家莅临,为我市教育工作者就依法治校、章程建设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做专题讲座。

6.建立全市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网络课件资源库。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征集优秀青少年法制教育多媒体课件,依托济南教育资源网、济南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建立全市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网络课件资源库。其中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课件不得少于5件,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课件不得少于3件,其他学校自愿报送。各县(市)区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上报作品,直属各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作品,须于930前完成上报。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7.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集中开展以《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师德相关法规文件的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师德典型活动,运用论坛讲座、典型事迹宣讲、演讲比赛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师德教育活动,把师德规范内化于心、外显于行,在广大教师中努力营造“依法施教,争做文明育花人”的良好氛围。

8.自主创新活动。各学校可结合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以法治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自主开展主题班(团、队)会、法学专家进校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活动,并利用网络、橱窗等多种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法治安全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好法治安全文化节各项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中下旬)。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和直属各学校法治安全文化节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六五”普法验收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直属各学校应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于10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法治安全文化节”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依法治教、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法治安全教育与开学教育相融合,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中小学法治安全文化节活动将作为学校法治安全教育的常规性工作,于每年秋季开学后定期集中组织。

(二)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各中小学要在创新上下功夫,不拘形式和内容,既要保质保量做足常规作业,更要做好“一校一特色”的创新作业,使全市法治安全教育形式新颖,内容充实,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安全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大力宣传,及时反馈。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在各级各类媒体、局官方微博微信策划推出“济南市中小学法治安全文化节”系列专题报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突出事迹、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展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官方微博、微信,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典型新闻线索要向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及时推送。

新闻素材与总结材料报送邮箱:jnjyfzxx@126.com,联系方式:6660802986071725

 

附件:优秀青少年法制教育多媒体课件征集要求

 

 

 

 

2015826

 

 

 

 

附件:

 

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多媒体课件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教师、学生。

二、 征集内容

围绕一个或若干法律概念、法律常识或者法治理念、问题,制作的适用于中小学教学的法治教育多媒体课件及其配套资源(统称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1.专题法治教育课程;2.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课,如模拟法庭、情景教学等;3.法制教育短剧、微电影、动漫及创意作品等其他多媒体作品。

三、相关要求

1.作品须主题突出鲜明,专业知识无错误偏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符合本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生动活泼、形象生动,紧贴学生的生活实践和经历;适应中小学课堂教学需要,具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价值,能够直接或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

2.征集的作品按适用对象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鼓励就同一法治教育主题,制作分别适应不同年龄段学生学习的作品。

3.呈交的作品一般以一个主题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适应一个课时的教学需要,可包括时长不超过25分钟的视频,以及配套的PPT(图或图文)、教案(或作品说明)等。

4.作品应具有独创性,不得有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者任何外部链接。

   5. 教师、学生个人完成的作品,应由所在单位集中推荐报送,不接受个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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