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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5(第17期)
发布日期:2015-09-11浏览次数: 字体:[ ]

第十七期

(总第660 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9月10

 

 

标  题

1. 全国人大内司委来我市调研普法工作

2. 市委副书记雷杰带队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

 

全国人大内司委来我市调研普法工作

 

98,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李慎明率队,来我市调研“六五”普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刘莉、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张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参加调研活动。调研组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谢圣仁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历下区法治文化示范社区、洪山宪法主题公园和济南广播电视台媒体公益普法情况,对我市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谋划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提出要求。

李慎明表示,一是普法工作首先要贯彻落实宪法。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普法要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绝不能只抓“子法”不抓“母法”。二是普法工作要突出三个重点。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突出基层,打牢普法工作的基础;突出教育,做到普法从娃娃抓起。三是普法工作要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工作,不能搞学法用法“两张皮”。四是要实行“大普法”。推动普法与各种教育相融合,把思想政治教育、道德纪律教育内容纳入普法教育范畴,进一步扩大普法主体范围,使普法主体不仅包括执法主体,也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五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

“六五”普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市和基层治理法治化,法治济南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我市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和“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章丘市、历城区、历下区、平阴县、商河县五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市委副书记雷杰带队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 

 

 

根据全国和省、市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定于8月中下旬,由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带队,组成7个小组对全市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近日,市委副书记雷杰带领第一检查组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

雷杰先后察看了章丘双山街道三涧溪村依法治村工作、明水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法治乡镇建设和章丘市地税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雷杰听取了章丘市、历城区和市财政局的普法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工作成绩。

雷杰强调,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第一年,也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七五”普法谋划启动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良好法治保障。要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普法宣传理念,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手段和载体的创新,不断适应社会形势的深刻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建立普法责任制、推动完善全民普法制度、推动建立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建立法治考核评价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各项收尾工作,承上启下做好“七五”普法开局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市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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