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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规范审批工作制度建设
发布日期:2015-06-01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审批办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日前,市发改委本着“一办对外、协调相关、精简审批、全程监管”的原则,制定出台委审批办工作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要求审批办工作人员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操作,设立前台窗口和办文后台,分别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核办理。为保证按时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在审批办内部建立超时预警机制,在承诺时限剩余三分之一时进行预警,经办人员与窗口负责人之间要相互催办。此外,实行行政审批工作月通报分析制度,每月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投资趋势、行业分类和资金来源等,并定期在委内通报。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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