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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9浏览次数: 字体:[ ]

济普法[20151

 

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济南警备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11年以来,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市委印发的《济南市“五五”依法治市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及《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五五”依法治市纲要(2011-2015)〉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检验“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成果,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推动“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决议》、《决定》全面落实,迎接国家、省对我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检查验收,根据全国普法办和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决议》、《决定》要求,全面总结验收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决议》、《决定》全面贯彻落实,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济南建设、启动新的五年普法规划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验收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考评考核机制落实情况,办事机构建设情况。

(二)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

(三)“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六)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七)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典型培植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和普法的实际效果等。

三、时间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56月份开始,9月底前结束。

(一)自查整改阶段。6月,各、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回顾总结“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710日前,向市普法办提交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总结的书面报告。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本级、本部门行业“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特色做法,客观总结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二)检查验收阶段。7月底至8月初,市里组织总结验收组,对各县(市)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市直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到各单位检查验收的具体时间由市普法办另行通知,每单位检查时间为半天。9月,迎接全国普法办公室和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的总结验收。

(三)评比表彰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准备工作,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推荐上报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方法

检查验收采取听、看、查、议、评等方式进行。

听:听取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看:查看普法依法治理资料是否齐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法治宣传阵地是否发挥作用。

查: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检查1个乡镇(街办)、1个行政执法部门、1个基层单位(学校、企业、村或社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大企业抽查12个下属单位。

议:召开座谈会,了解干部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和意见、建议。

评:根据检查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总结验收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各级普法办公室负责。各级普法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总结验收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决议》、《决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总结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二)实事求是,确保质量。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持把检查验收过程作为查漏补缺、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过程,既要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更要注意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要严格按照总结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验收,认真总结典型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存在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总结验收任务。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防止检查验收流于形式,努力推动“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总结验收工作在市普法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进行,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总结验收。各县(市)区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各部门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总结验收工作。济南警备区的总结验收,由济南警备区根据本通知,制定总结验收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办公室要结合总结验收,充分发挥媒体普法优势,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今年下半年开展“六五”普法成就系列宣传活动。

市普法办联系电话:66608174 66608173

邮箱: jnspfb@126.com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20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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