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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创新“四位一体”依法治村新经验提高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15-05-22浏览次数: 字体:[ ]

针对村居管理服务缺乏有效机制,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开发建设中合同签订项目运作不规范等实际问题,历城区依法建制,规范管理,探索创建了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公章监管、“三资”委托代理“四位一体”村务管理新机制,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村(居)经济活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五项机制

确保村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 “四位一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村(居)合同监管中心和村(居)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区里抓街镇、管区两个层面,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领导合力。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制定各项规范程序。全程规范运作项目竞标的11项规程,1.5万余份经济合同全部统一编号录入,建立电子台账,形成合同库;项目竞标大会由街镇人大、纪委监督,村(居)干部和群众代表现场监督、见证。

    抽调8个律师所、5个法律服务所的100名法律服务人员划片全程参加,提供法律支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区纪检、司法局、城建、农业、水利、交通、审计、经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区财政支农、扶贫等项目明确纳入项目竞标,不经过竞标不予拨付资金;各街镇对村(居)不经过合同监管中心签订的经济合同一律不予盖章,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对应竞未竟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

    全区成立由区级领导带队的4个督导组,对各街镇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定期调度;区纪委启动问责制,对工作不力的街镇,约谈党(工)委书记和分管负责人。

两大驱动

合力推进村务管理依法规范

    行政推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形成了强大的行政推动力。通过培训会、交流会、督导会等形式,全面将此项工作推向深入。

    业务推进。区司法局从全区抽取100多名业务精湛、对基层情况熟悉的法律服务人员划片负责、全程参与。

    在两大驱动的合力推动下,自工作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实现合同监管全覆盖,监管各类经济合同15964份,出具法律意见书8636份。各街镇共规范运行各类竞标项目373个,累计为村(居)集体经济节省资金和增加收益达3420万余元。

四个转变

增强基层法治创建和社会治理工作效能

    实现从“封闭操作”向“阳光运行”转变,促进基层村(居)务公开。村(居)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村(居)无法进入规范招标程序的项目,从项目审查、竞标公示、竞标过程到合同签订、督促履行,全程引入法律监督程序,确保村民对村务经济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村(居)务公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实现从“用人管事”向“用制度管人”转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推行“四位一体”管理新机制,有效排除各方对村(居)村务经济活动的干扰,保障村务经济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实现从“随意定事”向“科学决策”转变,降低农村经济活动法律风险。所有农村集体经济活动在合同签订、项目启动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从法律专业角度对农村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降低了项目运行的法律风险。项目竞标的实行,使“一家独揽”变为“货比三家”、择优入选,从源头上遏制了基层干部腐败行为,实现了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通过推行“四位一体”管理新机制,促使基层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实现村居权力在制度“笼子”里运行,保障了集体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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