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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5(第3期)
发布日期:2015-02-10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三期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刊(3)

(总第647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2014年泉城普法十大闪光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14年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的关键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着力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着力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在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普法工作闪光点。现梳理出2014泉城普法十大闪光点如下:

  一、依法行政:全市领导干部行政程序专题法治讲座举办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中,程序具有独立价值。2014年9月5日,市委、市政府举办全市领导干部行政程序专题法制讲座,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锡锌教授作了《行政程序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辅导。市几大班子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听取讲座。

  二、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我市举办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庆祝活动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12月1日,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法制办联合举办“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济南市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12月4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律师协会和市中区委、区政府联合举办国家宪法日庆祝活动,举办宪法知识展览,现场开展宪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官宪法宣誓仪式,省律师协会在泉城广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各县(市)区、大中小学校,都举行了宪法日庆祝活动。

  三、拒绝诱惑·警惕诈骗: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宣传走进千家万户

  2014年5月24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启动“拒绝诱惑·警惕诈骗”——济南市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巡回宣传。全市政法机关开展集中宣传周6次,在主流媒体刊播典型案例50多个、200多次,设置宣传展板13000多块,发放宣传册20余万份、入户明白纸400余万张,发送手机短信2000多万条,广泛宣传有关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法律知识,有效提高群众依法防范经济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媒体普法:媒体公益法治节目成为泉城普法亮点

  济南电视台、济南人民广播电台品牌栏目《以案说法》《生活看法》《有话好好说》《交通进行时》《今晚不关机》等法治类节目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作用,收视率、收听率保持较高水平。《生活看法》栏目通过“警示台”“实验室”“服务区”等板块,关注法治民生,进行普法宣传;济南经济广播《以案说法》栏目为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济南交通广播设置法律专栏,邀请专业律师做客直播间,在线解答听众在交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针对典型交通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通过这些栏目,市民群众受到生动的普法教育,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提高了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自觉性。

  五、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部门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主题活动

  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法制进校园”主题活动,以“学法守法用法四个一”“青少年法制教育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调研”“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四个子活动为重点,分别从学生、教师、领导干部、学校4个维度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其中,“学法守法用法四个一”形式多样、学生参与性强、教育意义明显,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六、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市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学校”创建活动

  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五老”作用,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市关工委法治宣传教育小组专门制定《关于“‘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学校”创建活动,全市535个社区、4546个村和191所中学参与到创建活动当中,95%以上的创建单位达到了创建目标,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率比2013年下降了17.9%。2014年11月,市关工委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对10个县(市)区的创建活动进行了考核验收。

  七、普法阵地建设:全市法制宣传和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达123个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法治济南建设的“重头戏”,历下区洪山宪法主题公园成为全国首个宪法主题公园,洪山宪法主题公园、市中区民法主题广场、燕山普法主题公园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济南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济南市“曙光新天地之家”、历城双语实验学校、山东省实验中学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新建商河县法治文化广场、济阳县法韵广场、历下区法律援助主题文化广场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达到123个,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生活中,在潜移默化中培育了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

  八、法庭普法:市法院庭审旁听、“法庭影院”走进市民生活

  2014年4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办法(试行)》,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可以直接到济南中院申请旁听庭审,还可以通过济南中院官方网站、法院民生热线进行旁听预约,“让旁听成为公民的一种生活方式”,“公民旁听庭审会变得像买火车票一样容易”。历下区法院创新“微电影”“法庭影院”法治宣传模式,拍摄涉及酒驾、劳动维权、青少年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题微电影20集,制作《没有证据的车祸》《神秘的大清库金》《传授犯罪方法的人》等15部影片,LED大屏幕定时播放,网站、微博视频点播,依托城区近3000辆公交车移动媒体,开展“法庭影院伴您行”活动。

  九、“法援在线”:新媒体普法受关注

  在手机用户和网民持续增加的信息社会,以微博、微信、网站等为重点的新媒体普法,正在成为普法新亮点。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山东法援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推出“法援在线”微信服务平台,集“微信”“微博”“网站”“客服”四位一体,设有法援行动、志愿团队、普法课堂、在线答疑等板块,为手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服务。开通半年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事项300多项,与手机用户进行互动交流,成为在线法律维权、在线普法的好平台,“指尖上”的微服务、“掌心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得到司法部和省市领导、有关部门的肯定。

  十、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普法

  7月27日,济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正式启用。服务大厅占地面积350平方米,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和审批服务职能整合于一体,为市民提供“一站式”免费法律服务。相继建立历下区司法局便民综合法律服务大厅、章丘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平阴县矛盾纠纷1148联合调处中心。新购2辆“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集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成为“流动式”的普法工作站,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与82710636法律援助热线“二线合一”,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建成融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与普法宣传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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