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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4(第23期)
发布日期:2015-01-26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二十三期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刊(5

(总第644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210

 

济南市掀起国家宪法日宣传热潮

 

今年12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市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举办首个国家宪法日庆祝活动暨宪法和四中全会图解展览。124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律师协会和市中区委、区政府联合举办国家宪法日庆祝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占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副市长齐建中,市政协副主席李好臣出席活动,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谢圣仁致辞。出席活动的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赠送了《宪法》读本。我市法治宣传形象大使博伦、律师代表、法治宣传志愿者代表分别发言。律师和大学生法治宣传志愿者现场开展宪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宪法》读本和《依法治市》四中全会特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中区有关领导参加活动。

二举办济南市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121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法制办联合举办“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济南市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占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出席座谈会,山东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于向阳,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宋焱,济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杨士林,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刘炳君,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丽萍,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陈可,济南律师协会会长、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霍建平,济南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参加座谈会,畅谈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联系和影响。于向阳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宪法乃众法之统帅。要通过宪法日活动,让每一个公民熟悉宪法所确立的秩序,明确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真正把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有利于形成宪法信仰。”王丽萍说:“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将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将成为公民的‘权利宣言日’,也是官员的‘权力规范日’,更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至上的‘信仰日’和‘行动日’”。霍建平说:“宪法就像空气一样,似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却无处不在,时刻保护着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具体的法律法规都是根据宪法精神制定的。”

三是开展宪法宣誓活动。4日上午,在洪山宪法主题公园,历下区普法办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启动我市首个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身着工装的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庄严向宪法宣誓:“我向宪法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依法办事,廉洁从政,为维护公民权益,捍卫国家利益而恪尽职守!”在英雄山北广场,驻济高校的大学生志愿者宣誓:“作为大学生法治宣传志愿者,我们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建设文明城市,共同尊法守法……”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

四是开展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济南市舜文中学的46名初一学生参观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审判法庭,观看根据真实少审案例改编的微电影,并在审判法庭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宪法法治教育课。市中区法院对泉城百姓开放,把信息化建设与宪法法治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立案大厅、电子屏、网页、微博等滚动宣传宪法内容,把宪法法律更快、更准、更全地送到群众手上。

  五是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国家宪法日期间,在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连续播放宪法宣传法治公益广告,让宪法日家喻户晓,让崇尚宪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国家宪法日当天,在济南日报刊发《宪法,走进我们的生活》头版头条报道,刊登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专版,详细介绍宪法知识,刊登多位专家在“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济南市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发言内容,详细阐述宪法概念、作用和意义。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中国联通转发手机短信,传递国家宪法日信息,覆盖人群达300多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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