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刊(2)
(总第641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标 题
1.我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正式建立
2.市司法局“四大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正式建立
10月23日,我市举行第一届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聘任仪式,标志着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开始运行。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出席仪式并讲话,副市长齐建中和市政府秘书长李华贤参加活动。
杨鲁豫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我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决定的必然要求,对于政府实现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的作用。各位法律顾问要尽快熟悉政府行政管理流程和规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法律事务,有效防范和控制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节约行政成本。要尽职尽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要坚持原则,担当好时代赋予的重任;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杨鲁豫强调,要切实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实施。市法制办要切实履行好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等职责,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法律顾问专家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律顾问专家的作用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尚未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加快推进,尽量往前赶,争取提前完成;已经建立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约束,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积极支持法律顾问的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没有聘请法律顾问的部门,办理涉法事务或有法律服务需求,可以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市司法局“四大平台”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四大平台”,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全覆盖”的实体法律服务平台。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龙头,建设市、县(市)区、办(镇)、村(居)四级实体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交警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社会治安调解、“有话好好说”电视调解等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及新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延伸。大力发展品牌调解员、品牌调解室,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向基层延伸。推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32名律师入选山东省法律专家库,5名律师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45名律师入选济南市法律专家库,将法律援助列为市政府15件为民办实事之一,打造城区6个“半小时”、乡镇6个“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二是“多功能”的热线法律服务平台。将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与82710636法律援助热线“二线合一”,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赋予其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和投诉受理转办等职能,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对接,更好地受理市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咨询、求助、投诉等,做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成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联系群众的重要阵地。
三是“便捷化”的网络法律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运用网络服务群众的能力。改版升级济南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济南市司法局微信公共平台;推出济南市“法援在线”微信服务平台,为手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服务,与手机用户进行互动交流,建设“指尖上”的微服务、“掌心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四是“流动便民”的能动法律服务平台。购置了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重点人群,把司法行政各项服务送到城乡基层、送到群众家门口,使“直通车”成为流动的司法局、能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