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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4(第14期)
发布日期:2014-08-25浏览次数: 字体:[ ]

第十四期

深化法治城市创建 建设法治济南专辑(3)

(总第635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我市优化法制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全面优化法制环境,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落实两项重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整体环境建设。全力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起草系列文件,组建法律专家库。加强依法行政考核,研究制定我市《2014年度市直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计分办法》、《2014年县(市)区行政执法及复议体制改革考核实施意见》,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意见,科学设置考核项目。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制度环境建设。制定《立法草案审修工作规程》,所有立法项目草案均通过市法制办网站、济南日报等媒介公开,广泛征求并合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制定《2014年政府立法确保项目工作进度表》,坚持立法工作全过程跟踪,形成立法项目调研报告,使制度设计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需要,实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2014年政府立法计划,上半年完成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2件。

  三是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政务环境建设。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定,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听取群众意见审查制度,对上半年事前审查的18件事关全局和民生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起草部门,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文件制定水平,修改完善《济南市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则》,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上半年,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87件,向市人大和省政府备案14件。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环境建设。实行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在商河县乡镇一级政府挂牌成立综合执法大队,探索建立权责统一、规范有序、高效便捷、保障有力的乡镇综合执法服务工作体系。规范执法事项,细化裁量标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取消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0项、行政备案和行政确认36项、行政收费35项,对21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事项和修订裁量基准进行审查。强化执法行为规范,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专项清理,实行违规执法人员零报告。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实现与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连通。

  五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执法监督环境建设。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县(市)区政府全部完成复议职权集中,目前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24件。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复议委员会特别是专家学者参与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的比例,实行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制,增强复议机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推行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定实施《济南市行政复议听证暂行办法》、《行政复议办案公开审理制度》、《行政复议办案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复议办案群众阅卷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制定《济南市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意见》,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制定《济南市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意见》,健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行政争议反馈跟踪制度。

(市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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