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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次对法治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法治山东建设纲要全面体现以人为本
发布日期:2014-08-25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1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记者了解到,这是山东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法治建设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为全省各项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提供一个行动纲领和指南。

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民生问题

    众所周知,山东是人口大省,人民群众作为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其法律素质直接决定着法治山东建设的进程。为此,《纲要》将“以人为本”确立为基本原则。“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便是对这一原则的生动体现。

《纲要》紧紧围绕公民权利义务责任的有机统一,强调现代公民意识和精神,既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作出严格规定,又明确了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法治山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针对立法、司法、执法、监督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纲要》强调注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利益问题。

明确依法保障现代农业发展

    《纲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将法治山东建设细化为11个方面,提出了41项主要任务,既贯彻了中央的部署,又体现了山东的特色。

《纲要》从依法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保障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等8个部分对经济法治建设进行了系统阐述。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等,而山东又是全国的农业大省,为此,《纲要》强调要“依法保障现代农业发展”,对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社会焦点,作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山东已确立“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为此,《纲要》单列“推动区域发展战略实施”部分,对依法保障全省经济发展新引擎提出明确要求。

强调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是关系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搞好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发展的一次重大转型,是一份沉甸甸的历史责任,必须要有制度和法律作保证。

为此,《纲要》专门将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列为一个部分,同时针对山东由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较多省份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跨越的任务目标,突出强调要“推进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加强资源环境执法司法保护。”

山东是文化大省,拥有丰厚的文化基础资源,2008年7月,该省就在全国第一家提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战略。对此,《纲要》单列文化法治建设,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发挥文化基础资源优势,提出明确要求。

《纲要》特别强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加快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文化中心建设进程,不断扩大齐鲁文化的影响,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服务纳入全省发展规划

    法治山东,普法先行。对此,《纲要》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加强法律服务”分别列为一个部分专门予以强调。

在法制宣传教育部分,《纲要》从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两个方面,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形式载体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围绕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纲要》提出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服务纳入全省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同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要求以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法制日报》8月2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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