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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4-06-09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24日,市普法办、市司法局举办“拒绝诱惑•警惕诈骗”——济南市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占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市政协副主席李好臣出席活动。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谢圣仁致辞,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皇甫庆森主持活动启动仪式。
  谢圣仁指出,我市对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敏同志对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门作出批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占国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并多次专题指导、领导推进这项工作。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优势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的法律服务优势,积极投入到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中去。一是要深化“法律六进”,增强法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将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与“法律六进”密切结合、有机融合。二是要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等法律服务队伍,开展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律师要当好法律参谋、法律顾问,依法做好受害当事人的疏导、引导工作,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使其通过合法渠道和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公证机构要严把公证关,认真审查有关借贷协议,依法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发生。三是要办好法制宣传巡回展,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市普法办要相继组织到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宣传巡回展,让更多的群众受到教育。各县(市)区也要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努力为维护省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此次活动共收集相关典型案例50余个,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6大类涉众型经济犯罪,展出20块宣传展板,发放《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宣传手册》等4000多册,并组织17家律师事务所、泉城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协调指挥中心等单位100多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现场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本次活动结合“法律六进”,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不同领域,广泛宣传有关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防范经济风险的能力,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活动启动仪式后,将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进行巡回展出,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有关领导,各县(市)区局司法局长参加活动。

 

  

市领导视察宣传活动展板

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谢圣仁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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