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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全市干部普法考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4-01-22浏览次数: 字体:[ ]

济普法办〔2014〕1号

关于2013年全市干部普法考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2013年12月中旬,由市普法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村(居)两委成员近20万人进行了普法考试。现将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

  市领导对这次干部普法考试非常重视,市委副书记、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雷杰同志在考试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对考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从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的高度,把这次考试作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深化“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市、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普法办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七部门联合下发考试通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考试内容、参考人员、考试方法、阅卷方式、考试纪律和注意事项,对考试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考试正值年终,工作头绪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在时间安排、教材发放、组织培训和自学等方面都采取了具体有力措施。市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参加普法考试,各县(市)区的领导牺牲周六周日休息时间,集中组织参加普法考试,起到了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

  二、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为便于组织,将这次普法考试分为三个层次:县(市)区、高新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大企业(集团)市管干部,由市普法办统一命题和印制试卷,组织进行了集中考试;市直部门处级以下干部、县(市)区处(科)级干部、大企业(集团)中层以下干部考试,由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大企业(集团)负责印制试卷,并组织考试;科员以下干部和村(居)两委成员普法考试,分别由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安排。

  市住建委、市教育局专门设置考场,组织全系统16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考试。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农办、市金融办等部门针对下属单位多、人员分散的实际情况,分单位分时段进行了考试,考试组织细致严密。市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盐务局、供销社等单位准备充分,参考率高,考试秩序井然。济南黄河河务局深入发动,系统全员参加了集中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年度普法档案。历下区集中一天时间,设立考场多达37个,组织全区4000余人参加了集中考试。济阳县研发了全市首个在线学法及模拟考试系统,5000余人通过电脑参加了无纸化普法考试。长清区、章丘市、高新区实施普法考核证制度,将考试成绩列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考试期间,市普法办组成9个巡考组,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考场考点进行了巡考,确保了普法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注重以考促学,达到了预期目的

  普法考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广大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其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这次考试,从出题情况来看,试题涉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系列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六五”普法规划等有关内容,以及17部法律法规,考题知识点多,针对性、适用性强。从备考情况来看,为确保考试效果,各单位专门购置普法教材,选聘优秀师资力量,积极组织考前培训和辅导,参考人员认真自学复习。为确保参考率,各单位严格要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单位出具请假证明,并及时组织补考。从答题情况来看,大部分干部审题仔细,答题认真,在论述题中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谈如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以及怎样立足本职,依法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答题有理论、有实践、有事例,充分展示了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据统计,这次普法考试优秀率100%,真正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实践证明,学法是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组织普法考试是促进学法用法的一种有效形式。通过这次普法考试,产生了良好效应:一是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不断强化其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二是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推动全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发挥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考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缺乏普法教材,学法资料保障不力;二是个别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试;三是有的县(市)区组织村居两委干部普法考试工作落实不到位;四是个别单位组织不够严密,出现替考现象。希望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进行总结,以这次普法考试为契机,切实加强全市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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