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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3-09-02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和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要求,7月下旬至8月上旬,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9个检查督导组,按照《济南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督导指导标准》,对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市直部(委、办、局)和大企业的“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检查督导组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评估等多种方式,督导检查了“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了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各受检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这次检查工作,在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的同时,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了普法工作自查。从检查督导的情况来看,各受检单位认真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贯彻落实“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市人大相关决议、决定,认真做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检查督导,全市各级各单位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推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做好迎接全国、全省督导检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以来,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六五”普法启动、法治创建、“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市领导干部和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济南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2011年,我市建成全国首个宪法主题公园。2013年,济南荣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目前,全市建成116个法治文化示范点,有3个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270个村(社区)被评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042个企业被评为“诚信守法企业”。



 



 



(市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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