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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发布日期:2013-08-15浏览次数: 字体:[ ]


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启动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充分运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举办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目的是,通过征集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创作高质量的漫画动画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产品,充分发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积极作用,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舆论氛围。



  此次活动主题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时间自20138月上旬起,到201310月中旬结束。



  据了解,本次征集作品的形式为:法制漫画、法制动画、法制微电影三类作品。参加活动的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凡未参加过第一至九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法制题材或具有法制内涵的法制漫画、动画和微电影原创作品,均可参加本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参选作品的内容应当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准确介绍法律知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可重点围绕法制公益广告,法律条文释义,涉法案例、事件解析,法律机构告白,安全防范知识,民主法制与公平正义诠释,古今中外法律典故、法制故事等题材进行创作。



  通知指出,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是创新形式、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的开展。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各行业部门各单位自办政府网站、普法网站,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专业院校、动漫影视公司和基地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要动员和发动机关、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创作高质量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参选。要引导广大漫画动画微电影爱好者积极参与活动。要通过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电视台、移动传媒等媒体编播获奖作品,充分发挥好获奖作品的普法作用,不断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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