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普法办[2013]11号
关于组织全市干部和城乡居民
学习法律知识的通知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201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将2013年度全市干部和城乡居民学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系列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中国一系列重要论述,扎实做好以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对象
2013年全市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三、学习重点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创新社会管理知识,重点学习掌握宪法、行政法、国家赔偿法、信访条例、知识产权法、安全生产法、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资源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公务员要认真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掌握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务员法、行政法、国家赔偿法、保密法、禁毒条例,以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资源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水平;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掌握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青少年要重点学习掌握宪法、民法、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交通安全等法律常识,使其成为懂法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城市居民要重点学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婚姻家庭、物权法、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和社区矫正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共同创建和谐美好的家园;农村“两委”成员及村民重点学习掌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城务工人员要学好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能力,为城市建设发挥自己的力量。
各类普法对象都要学好宪法和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年度和阶段学法计划,科学安排,认真实施。要创新形式,学用结合,采取法制讲座、法治论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网络教育、板报宣传、手机短信等形式与普法考试考核等制度相结合,提高学法效果。要做到人员、教材、内容、时间四落实。市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于11月份组织年度普法考试。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履行职责所需法律知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大力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大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加强对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素质和能力。
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讲师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实际效果。
大力加强农民特别是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两委”干部学法档案,使“两委”干部成为村民学法用法的榜样;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措施,做好农民工的普法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和引导农民工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大力加强城市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运用讲案学法、送法入户、法律夜校、法制讲座、学法论坛等有效形式,提高城市居民的法律素质,培养城市居民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理念。
五、保障措施
加强督查指导,搞好考核验收。各级普法办和各部门、单位分管处室要及时掌握情况,监督指导学法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学法工作落到实处。市普法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学法情况组织抽查和通报,结合“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市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表彰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和个人。
附件:《济南市2013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学法配档表》
2013年4月27日
附件:
济南市2013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干部学法配档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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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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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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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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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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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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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树立以宪执政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3.行政法规、规章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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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理解要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
2.行政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及构成?
3.行政法规立法权限有几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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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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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强制法
2.行政处罚法
3.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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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3.公务员的范围、分类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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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扣押的实施主体?
2.行政处罚的种类?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范围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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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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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信访条例
3.保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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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决定
2.信访事项的提出
3.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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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房屋征收须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2.哪些事项可以信访?
3.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哪些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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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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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2.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3.国家赔偿法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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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2.社区矫正适用对象
3.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4.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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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分类?
2.哪些罪犯是社区矫正适用对象?
3.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含义、种类?
4.列举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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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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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2.社会保险法
3.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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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组织机关
2.基本医疗保险
3.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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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有限责任公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不同?
2.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列举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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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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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交通安全法
3.禁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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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者欺诈和惩罚性赔偿金
2.机动车通行
3.强制隔离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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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者欺诈含义、主要表现形式?
2.机动车不得超车的情形?
3. 强制隔离戒毒的主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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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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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2.婚姻法
3.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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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2.夫妻财产
3.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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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2.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3.列举可以作为质权的标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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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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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法
2.安全生产法
3.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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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行政责任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3.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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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行政主体的环境行政责任?
2.简述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职权?
3.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是如何构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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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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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普法对象都要学好年内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职工作学好专业法。
2.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和考试安排:3月-10月为单位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时间;11月组织普法统一考试。
3. 主要参考书目:《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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