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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3年(第16期)
发布日期:2013-04-03浏览次数: 字体:[ ]


第十六期



(总第598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3



 



我市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



 



近日,我市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标志着我市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建设法治济南作为一项长期的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以创建全国法治城市为目标,全面深化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强力推进法治济南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33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设定了“法治县(市)区”法治机关、学校、企业8个方面的创建标准,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四大班子领导出席的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建设法治济南动员大会。尤其注重法治创建载体建设,建成全国首个宪法主题公园,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年和推进年、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等,培植总结了济阳县法治建设信息化、历城区村级合同管理法治化等一批法治建设新的典型经验,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主题讲座,免费发放了大批量的普法书签、台历和书籍,在新闻媒体开设了多个普法和法治创建专栏。目前,已建成116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全市有3个区市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242个村荣获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8个社区被评为“民主法治和谐示范社区”,113所学校荣获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称号,42个企业荣获“诚信守法企业”称号。



 



 



        (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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