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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3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13-03-05浏览次数: 字体:[ ]


第六期



(总第588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5



 



我市开展“法律伴我成长”



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



 



为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近日,市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活动”)。



通知指出,“主题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知要求,“主题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教育法治实践,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不断增强青少年明辨是非、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与氛围,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能力与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明确,要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整合各种法制教育资源,把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相结合,注重发挥宣讲团、志愿团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利用互联网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宣讲法治理念、法律常识,形成知法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校园文化氛围。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有效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适当时机,举办“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报纸大奖赛活动,印制普法书签、书籍免费发送广大青少年学生。五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力争达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教师权益体制完善,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次活动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与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展示年、“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济南”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既要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主题活动,确保主题活动有声有色。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化、教育、共青团、司法行政、普法等工作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各级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职能整合、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动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联动”工作体系。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及时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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