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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形式 5年共检查21部法律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13-03-05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



5年共检查21部法律实施情况



 



人大政协五年间



 法制日报记者于呐洋



 



  5年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对21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70个工作报告。在过去的5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国计民生,加强监督工作,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执法检查已经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多次开展执法检查。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对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同样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



  开展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监督的一个创新举措。20106月底,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国务院关于2009年度中央决算的报告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此后,2010年至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6次专题询问,2012年又就农田水利建设、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



  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数量不断增加,监督力度逐渐加大。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先后听取、审议了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国家粮食安全等6个工作报告,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等4部涉农法律实施情况,2012年组织开展了农业法执法检查,并在2012年底听取和审议了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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