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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2013年(第13期)
发布日期:2013-03-21浏览次数: 字体:[ ]


 



第十三期



(总第595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320



 



 



我市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部署,推动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法治济南、平安济南建设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法治济南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表率,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要求,“提升年活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自觉和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明确,要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重要论述、习近平有关法治中国重要指示精神,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治讲座,着力提升全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考试,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学法用法取得实效。三是推进法治实践,以“培养法治思维理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考核依法履职水平”为核心,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带动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等相关制度,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充分发挥济南监狱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努力增强广大公务员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能力。五是拓宽活动载体渠道,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定期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讨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等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开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栏、专刊、专题节目,极开展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等,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通知强调,要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法制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把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法治方式能力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活动有效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各项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六五”普法“双百”讲师团、大学生法制志愿团的作用,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配发“六五”普法教材,保障活动顺利开展。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监督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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