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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2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普法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市直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新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治城市创建 加强法治济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2013年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把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条件。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当前,我市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加快法治济南建设进程,保障在全省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法治济南、平安济南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全民普法教育具有重要表率作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法治济南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表率,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自觉和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要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新部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一)学习十八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以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治讲座,着力提升全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强力推进法治济南建设。



   (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考试,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学法用法取得实效。



   (三)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培养法治思维理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考核依法履职水平”为核心,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带动公务员学法用法。带动全市公务员队伍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等相关制度,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充分发挥济南监狱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努力增强广大公务员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能力。



   (五)拓宽活动载体渠道。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和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六五”普法“双百”讲师团的作用,定期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讨班,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等活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开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栏、专刊、专题节目。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等,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法制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职能明确、齐抓共管、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把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法治方式能力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活动有效推进。



   (二)健全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各项保障制度。要重视发挥“六五”普法“双百”讲师团、大学生法制志愿团的作用。要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配发“六五”普法教材,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年活动监督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要注意总结宣传推广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济南市普法办公室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司法局



   



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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