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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0浏览次数: 字体:[ ]


 



济普法办〔20132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现将《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交流。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2年,全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积极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抓重点工作、促全面发展”,突出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律六进”三大重点,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济南建设得到全面推进,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化法治创建,强力推进法治济南建设



坚持把创建法治城市作为龙头工程,全面深化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强力推进法治济南建设。



(一)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法治创建的科学指标体系,确立了“四最一先”的创城目标,即努力营造最佳法治环境、最优法律服务、最浓法治文化、最好创业氛围,争取率先跨入全国先进法治城市行列。明确了“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办)”、“法治机关”、“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等8个方面的创建标准,实现了各个层面法治创建工作标准化。建立法治创建的制度保障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加强法治济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33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推动法治创建有序开展。2012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建设法治济南动员大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市委书记王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济南日报》头版开设“创建法治城市、推动科学发展”栏目,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高新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等10个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畅谈如何建设法治城市、推动科学发展,在全市掀起创建法治城市的热潮。济阳县建立了远程便民服务法治平台,探索出一条整合县域资源,推进法治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的法治创建新路子。年内,省普法办已向全国普法办申报我市和历下区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



(二)认真落实“四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认真落实“五五”依法治市纲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承诺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坚持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大后,我市率先推出十大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实施方案,实行简政放权,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28项,市级管理权限仅有173项,在全国副省级城市里是最少的。市委政法委积极发挥政法机关“领率”作用,大力推进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市直机关工委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内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专项活动,全面加强市直各部门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作风建设和党建工作。市发改委积极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测体系建设。市经信委切实加强法律法规服务平台建设,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依法指导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规范机关权责运行;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活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教育局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市国资委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化、出台《济南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产权管理、改革重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投资管理等“五项基础工程”。 市财政系统、市工商部门、市地税系统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强执法质量的检查考核,促进了依法行政。市农办系统、市经委系统认真组织专业法学习,加强干部培训,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健全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集中开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专项活动,化解信访积案103件。市人民检察院建立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机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专项活动,制作的廉政短片《背影》以及廉政公益广告分别在济南电视台生活与法频道、全市公交车内、泉城广场大屏幕、龙奥大厦一楼电子显示屏等强力辐射平台播放。各级各部门普遍聘请了监督员,设立了监督投诉电话、意见箱和接待室。全市各级人大、政协通过审议、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我市的执法状况和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整体推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通过基层依法治理,广大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年内,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林家庄村被评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截止2012年底,全市有1242个村获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8个社区被评为“民主法治和谐示范社区”,113所学校荣获市级以上“依法示范学校”称号,1042个企业荣获“诚信守法企业”称号。



二、突出普法重点,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为抓手,全面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要求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与维护稳定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办事能力,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创建法治城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律赶大集、法制文艺汇演、法治论坛等活动



(二)深入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下发了全市干部和城乡居民学法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等,深入开展“迎十八大千村(居)万户普法行”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等年内,全市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7场次,公务员法律培训班25期。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建委、市国(地)税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供稍社、济南河务局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章丘市制定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每周两次学法制度,等等,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升。商河县揭牌成立了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济阳县组建了校园法制讲座宣讲团,组织开展了“法制讲座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送法进校园”巡回宣讲系列活动。市国(地)税部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征纳双体验 税企心连心——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市中区开展了“普法下乡——法律咨询进集市”系列普法活动,重点对象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注重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市公安、教育、共青团、妇联、税务、国土管理、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纷纷在 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社会保险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富有重要影响的法制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材料280余万份高规格、高标准举办了省暨济南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敏以及省、市有关领导同志出席活动,才利民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一网一刊”改版升级,365bet在线注册实现了与全国普法网等网站的相互链接,《依法治市》杂志发行量突破万份。组建了由200名专家、律师组成的“六五”普法双百讲师团以及由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驻济院校大学生组成的济南市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团。在市区主干道经十路阳光新路至奥体西路段两侧60个公交车候车亭设置了普法宣传教育公益灯箱广告100多个,制作发放普法台历、普法贺年卡6000余份,在龙奥大厦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法制宣传标语,济南电视台在《济南新闻》栏目制作播出了10集以“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为题,集中反映我市法治建设情况的专题系列报道,在全市引起广泛关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全国普法办《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山东省普法办《法治通讯》、《济南日报》等先后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进行报道推介,给予充分肯定。



三、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三年部署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推进年”活动为总领,不断创新形式,强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突出阵地建设,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大平台。积极与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文化相结合,打造了一系列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阵地。在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宪法主题公园的基础上,新建一批法治文化阵地重点项目,济南交警在经十纬一路口建成形式新颖的交通法规宣传街头公园,市中区建设王官庄法治精品社区工程,济阳县利用黄河大堤自然景观建设法治文化示范园等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燕山社区普法公园、泉城中学法治文化校园、石河岭法治文化大院等116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肖义舜司长对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增强宣传效力,开展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借助济南“曲山艺海”的传统优势,在大观园的茗曲阁和晨光茶社、大明湖的明湖居和芙蓉馆、趵突泉公园、燕山公园举办法制专场曲艺演出,使群众在欣赏传统曲艺的同时感受到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充分运用诗词、书画、戏曲、舞蹈、雕塑和动漫等艺术形式,创造出鲜活的法治文化艺术形象和作品,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汇编完成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资料汇编(二)——戏曲普法作品集》。市文广新局推行“文化普法”,章丘、济阳、商河县等举办了“法治电影城乡行”活动,在全市广大的城乡区域举办了百场法制影片进乡村、进社区巡回展演。平阴县组织编演了《送法》等戏曲普法作品。新闻文化领域组织开展了全市法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全市11个县(市)区都举办了法治摄影书画比赛。充分发挥了法治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丰富载体渠道,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通讯、网络等大众媒体,开辟普法课堂、法律在你身边、律师在线、普法广角、公民与法治等栏目,初步形成了“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营造了“零距离”的普法环境,增强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市质监局举办了法治文化主题演讲比赛,市公安局、济阳县分别开通了“普法微博”、政务微博,以“织微博”形式与网民互动,社会反响热烈。法治文化已经成为济南普法的新品牌,在全国形成广泛影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国普法网、法制日报和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先后刊发专栏、编发专题简报宣传推介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省司法厅程辉厅长在《法制日报》刊发济南法治文化建设的情况时,曾作出专题批示,给予肯定。今年以来,吉林、重庆、厦门、内蒙古、浦东新区等20多个省、市专程来我市参观考察法治文化建设。



四、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普法工作保障体系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将其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立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领导小组,王敏同志任组长,雷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7名市领导同志任副组长,33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加强对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调整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共同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市和各县(市)区人大、政协通过审议、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不断促进工作落实。市和各县(市)区人大、政协通过审议、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不断促进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普法办公室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有效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法规立、改、废工作,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事关民生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司法和执法工作的监督。市及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物力、财力、智力投入,把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重点完成了与环保、禁毒、打击走私综合治理、计生、民族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家庭创建、宗教、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人口普查、军事设施保护、文明交通行动、“两委”换届选举、未成年人保护、财务公开协调、讲师团远程教育、农业普查、法学会预防聋哑人犯罪学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泉城环保世纪行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等工作密切相关的各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同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到位、重视还不够,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各级普法工作机构受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因素制约,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等。以上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并认真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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