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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第39期)
发布日期:2013-01-05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三十九期



(总第582期)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31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济南



我市普法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012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从2012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济南”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等等。这一系列对法治的突出强调,充分显示了我党执政治理理念的升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今年的法制宣传月正值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快法治济南建设进程,大力营造服务“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保障在全省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抓住时机,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这次主题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反响。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化活动组织推进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于11月中旬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法规,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等,大力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科学发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并就开展省暨济南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成立济南市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团、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等重大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各级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123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出席省暨济南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并做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承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省政协副主席栗甲,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程辉,市委副书记雷杰,省司法厅副厅长冯军,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副市长齐建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市中区委书记孟庆斌,市普法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毛华铭,济南广播电视台台长张锋,市中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勤光分别参加了活动。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参与,为大规模、高质量、高规格地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力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二、注重创新,亮点纷呈,主题活动高潮迭起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注重创新,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了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认真组织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活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立即发出通知,采取相应措施,组织全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各单位把学习宣传讲话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精神、学习宣传宪法,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宪法专题讲座、普法讲师团宣讲、法制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迅速形成了学习宣传活动热潮。



二是开展省暨济南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123在第12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夕,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济南电视台在英雄山北广场隆重举行以“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省暨济南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活动以图片展览、宣传资料派发、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向社区居民代表赠送了普法书籍并向市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团授旗。济南市30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市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团的志愿者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活动共派发《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宪法》知识单行本、《律师服务工作规范》、《法律援助简介》、《办理公证业务须知》、《148工作简介》、以及“12·4”法制宣传日挂图等普法书籍、法制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接受广大群众的各种法律法规及疑难问题咨询750余人次。



三是制作发放普法台历、贺卡。注重强调法治文化教育引导的特点,整理编辑并印制了以古代法治人物、法律典故、法律箴言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新年台历以及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普法新年贺卡,发放近6000余份。收集汇编了以戏曲、小品、相声、诗歌为主要形式的戏曲普法作品集。



四是在龙奥大厦电子屏播出法制宣传标语。在龙奥大厦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法制宣传标语,在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中取得良好普法效果,营造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设置公交候车亭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公交车候车亭的良好平台,在市区主干道经十路阳光新路至奥体西路段两侧60个公交车候车亭设置了100多个以“法律法规人人遵守,幸福生活时时拥有”、“法治与你同行,建设美丽泉城”、“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动省会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公益灯箱广告,有效凸显了城市公益设施普法宣传的强大辐射力。



 三、联动媒体,广泛宣传,法治宣传影响扩大



为形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巨大声势,营造法治济南建设的良好氛围,从201212430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济南电视台在《济南新闻》栏目以“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为题,对我市法治建设情况作专题系列报道,在全市引起广泛关注。专题系列报道共分十集,从不同侧面展示了我市在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法治文化、法律六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既全面、直观、形象地展现了法治济南建设的总体框架和整体进程,又增强和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知程度。我市创建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济南工作得到司法部等领导机关充分肯定,引起社会各界和新闻机构关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全国普法办《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山东省普法办《法治通讯》、《济南日报》等先后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进行报道推介,给予充分肯定。



 



                                (市普法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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