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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普法办等联合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
发布日期:2013-12-09浏览次数: 字体:[ ]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共筑伟大中国梦

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

  12月4日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31周年纪念日,也是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今天在北京宏志中学举办“宪法进课堂”活动。

北京市“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法制宣传志愿者为宏志中学的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课,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授课结束后,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共同启动“名家普法进课堂”活动。与会领导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远煌等“名家普法进课堂”主讲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法学专家们将走进课堂,为青少年学生讲授法制课。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在出席此次活动时指出,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学生正处在身心成长和人格塑造的重要时期,他希望大家在学好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预防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培养宪法意识、爱国意识、规则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一个合格的共和国公民所必备的法律素质。

    张苏军强调,法制宣传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性工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首要任务,让宪法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以指导思想和行动。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发展,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要深入推进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张苏军强调,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也是法治建设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国家法治建设的未来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1986年开展全民普法以来,就始终把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六五”普法规划把青少年确定为普法的重中之重。各级普法工作部门和全社会都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认真落实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落实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抓好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要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趣味性和互动性,让法制教育更加适应青少年素质养成需要。他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共同为培育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作出努力。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徐晓在活动现场的讲话中指出,在青少年时期培养良好的法律素养、树立牢固的法制意识,对于一个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对于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希望广大青少年在日常生活当中,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杜绝有害于国家、有害于社会、有害于他人的违法行为,努力成为自觉守法的好公民。

    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教委、市司法局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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