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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程就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3-12-09浏览次数: 字体:[ ]

赵大程就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答记者问

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11月29日出席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情况。

  赵大程指出,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又一重要的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引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化改革的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决定》对包括司法行政体制在内的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这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的坚定决心。司法行政工作将按照全会的精神,朝着公正、文明、科学、依法的建设目标,大踏步地推进体制改革。

  赵大程指出,司法行政制度是为国家司法活动和法制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监狱执法、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和司法协助外事等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赵大程强调,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一些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深化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来谋划,摆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来部署,这是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大原则,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把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好、各项改革举措谋划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好,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赵大程透露,司法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是要抓好六个方面:一是健全完善狱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推动法律援助立法,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五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六是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赵大程表示,我们一定在中央的领导下,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勇于担当,积极实践,努力把司法行政工作所担负的改革发展任务完成好、落实好,为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赵大程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赵大程就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答记者问

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11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赵大程指出,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字字千金,在这样一个重大的《决定》中,对律师制度改革作出了这样全面的阐述和强调,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我们国家法制建设、对我们国家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我们学习以后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也深感责任重大。

  赵大程指出,律师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今天,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今天,律师制度更是须臾不可缺少的。社会越发展,律师的作用将越重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我们加快了我们国家律师事业发展的步伐。去年底全国的律师已经达到23.5万人,今年有望突破24万,律师工作已经覆盖到了我们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对外开放的各个领域。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制文明的重要标志,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制度的完善。这次中央三中全会的《决定》,对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作出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服务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等。从我们30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发展的历史看,以落实这次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为标志,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其标志有四:一是律师工作将在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中发挥更广泛作用;二是律师执业将得到更为健全的法治保障;三是以诚信、专业为外在表现的律师综合素质将得到新的增强;四是整个社会对运用律师制度、发挥律师制度作用将会更加自觉。

  赵大程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一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落实宪法和法律的精神,落实律师法和中办发30号文件的精神,继续加强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的建设,使得律师制度能够以制度作保障,以法制作保障,成为社会普遍应该使用、能够使用、自觉使用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律制度。二要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完善违法违规行为惩处依据,完善律师执业投诉查处工作机制。三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诚信来立本,高举诚信旗帜,大行诚信之道,教育、引导、促使广大律师依法诚信执业。四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服务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当中的作用,拓展律师服务发挥作用的领域,引导和支持律师服务在巩固、深化传统的诉讼、非诉讼业务领域的基础上,更加全面有效地介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实现律师业务的转型和升级。

扩大法援适用范围保证质量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11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仅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还要保证和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

  据介绍,法律援助制度诞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近20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努力创新,使法律援助事业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法律援助条例,之后,司法部制定下发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8个省(区、市)制定或修订了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近年来,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年均增长16.6%,2012年全国经费总额为14亿余元。最初,各地按照低保标准确定法律援助的对象,后来普遍提高至低保标准之上1.5倍甚至2倍以上,使援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如全国2亿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等就列入了法律援助的补充事项。2012年,全国法律援助办案量已经超过百万件。同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纷纷在靠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地方设立了法律援助站点,努力打造“半小时服务圈”。

  赵大程指出,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比,法律援助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学习了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我们正在研究怎么样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这样一个总要求,去破解当前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新课题。我们理解应该是包括四个方面:一要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要;二要更加使法律援助制度定型化;三要更加强化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四要更加注重法律援助的质量。今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建立动态的法律援助困难标准和补助标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带来的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通过完善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的流程,法律援助质量得到基本保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此外,积极推动立法,进一步使法律援助制度化。

监狱工作将进一步推行狱务公开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11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推行狱务公开,把监狱工作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向罪犯、罪犯家属和社会公开。

  赵大程介绍说,狱务公开制度从2001年起就在全国正式实行了。概括起来说,狱务公开就是两个内容的公开和两个方面的公开。两个内容的公开,一是事关罪犯服刑的有关内容,比如罪犯的权利义务、处遇、考核、奖惩等事项要公开;二是监狱管理工作,比如怎么样管理、怎么样进行教育、怎么样安排罪犯的生活和劳动等要公开。两个方面的公开,就是这些公开的内容不仅要向罪犯公开,同时要向罪犯的家属和社会公开。

  赵大程表示,实行狱务公开,有利于加强监狱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建设,有利于监督促进监狱干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同时也让罪犯能够安心、稳定地在监狱中服刑。今后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推行狱务公开。重点是围绕着监狱执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所有应该公开的都要向社会、罪犯和罪犯家属公开,也就是说广而公开;公开的方式要调整和改进,要从最初的只是张榜、上墙这类简单的方式、落后的手段向更多地运用现代化、信息化的手段转变,以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全国累计超百万人解除社区矫正

  记者11月29日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6.5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00.7万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推行社区矫正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最大的优势在于让一些轻微犯罪人员不离开熟悉的社会环境,不离开亲情进行改造,这不仅可以稳定罪犯的思想情绪,也有利于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赵大程说,今后,司法部将通过推动立法、加强机构建设、加强教育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使这样一个特殊的刑罚执行工作能够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社区矫正不可能成另一种劳教

  社区矫正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两者适用的范围和对象,管理的方式都不同,社区矫正不可能成为另一种劳动教养。针对有媒体提出“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社区矫正会不会成为另外一种劳教”的问题,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11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此回应。

  赵大程解释说,社区矫正依据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它所适用的范围、对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而劳动教养是对有违法行为,但是又不构成犯罪的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教育的措施。同时,社区矫正是把矫正对象放到其熟悉的社会环境中进行思想教育、生活帮扶,而劳动教养相对来讲是把违法但没有构成刑事处罚的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赵大程说,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两个制度不能混同,所以社区矫正不可能成为另一种劳动教养。

  律师执业要诚信为本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11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要让个别不诚信、不讲职业道德的律师没有生存的空间。

  赵大程指出,当前,律师整个行风主流是好的,广大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尊重人民群众,提供有质量、可信赖的服务。但也有极少数的律师,加入律师行业的动机就不纯洁,把律师当作赚钱的工具,提供的是不诚信的服务。今后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等进行。

  赵大程进一步解释说,律师制度必须以诚信来立本,没有诚信,律师事业就不可能存在和兴旺发达。今后要采取行政、行业自律和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等各项措施,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让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成为人们放心的服务、信得过的服务,让极个别不诚信、不讲道德的律师没有生存的空间。

  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11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司法部正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研究出台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律师辩护权利的具体规定,进一步保障律师辩护权行使。

  赵大程说,尊重律师辩护权的行使,说到底是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维护律师辩护权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如强化保障律师会见权、调查权和阅卷权等。但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律师辩护权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辩护权也是今后司法行政体改革工作的一个重点。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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