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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全市干部普法考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12-20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大企业(集团)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关于组织全市干部普法考试的通知》(济普法办[2013]25号文件)精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12月中旬组织全市干部普法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试组织

  本次考试在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集团)的考试由市直委口普法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考试由县(市)区普法办组织实施。

  二、组织形式:

  县(市)区副职以上,市直部门、大企业(集团)副职以上干部考试由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集中考场,采取开卷答题与闭卷答题相结合的方式;县(市)区处(科)级干部和农村“两委”成员的考试,市直部门处级以下干部、大企业(集团)中层以下干部的考试形式由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自行确定,可以采取集中考场与分散答题、开卷答题与闭卷答题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试时间

  12月14日至15日集中组织县(市)区副职以上干部考试;12月17日至20日集中组织市直部门、大企业(集团)副职以上干部考试;12月25日前完成市直部门处级以下干部、县(市)区处(科)级干部、大企业(集团)中层以下干部和农村“两委”成员的普法考试工作。

  四、试卷的领取

  各县(市)区普法办于12月13日到市普法办领取副职以上干部试卷;市直委口普法办于12月16日到市普法办领取市直部门副职、大企业(集团)副总以上干部试卷;市直部门处级以下干部、县(市)区处(科)级干部、大企业(集团)中层以下干部试题电子版于12月10日发至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邮箱,由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自行印制。

  五、试卷的批阅及成绩报送

  市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各大企业(集团)主要领导的答卷由市普法办统一阅卷,由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于12月24日前把试卷报送市普法办;县(市)区副职和市直部门副职、大企业(集团)副总以上干部考试成绩,由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批阅,并将考试成绩于12月30日前报送市普法办;其他人员答卷由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自行组织批阅。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要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参考人数提前3天报市普法办。届时,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将视察部分市直副局和县(市)区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考试考场。市普法办也将组织人员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普法考试考场进行抽查。

  (二)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委口普法办要及时进行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包括参考率、考试成绩、组织情况、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于12月30日前报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将通报全市普法考试情况。

  市普法办联系人:韩金花 孙彦

  联系电话:66608174

  地址:龙奥大厦A1119室

  电子邮箱:jnspfb@126.com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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