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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1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南%E5%B8%82司法局 济南%E5%B8%82普法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党的十八大



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各县(%E5%B8%82)区司法局、普法办公室,济南高新开发区、%E5%B8%82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围绕党的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深入扎实地推进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E5%B8%82第十次党代会和“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E5%B8%82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平台,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其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突出学习宣传维护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



要把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深入社区和乡村,深入到广大群众中间,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宗教管理条例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新建社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对新社会组织、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引导,突出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表达利益诉求,预防和减少矛盾激化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要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法制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扎实推进“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要坚持分类指导,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行业实际出发,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创新思路,丰富和拓展“法律六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以开展“迎十八大千村(居)万户普法行”主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针对不同普法重点对象的特点,细化工作措施,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主题活动的针对性;要切实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确保“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五、强力推进法治济南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认真落实“五五”依法治%E5%B8%82纲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全面深化依法治%E5%B8%82,强力推进法治济南建设。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创建全国法治城%E5%B8%82为目标,坚持法治创建龙头工程,全面深化法治济南建设。组织开展全国法治城%E5%B8%82、法治县(%E5%B8%82、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深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积极筹备召开法治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发挥各方面优势,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深入;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及时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请及时报%E5%B8%82普法办。



联系人:%E5%B8%82司法局法制宣传处,朱爱霞



电话:666081736660815766608174



电子邮箱:jnspfb@126.com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济南%E5%B8%82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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