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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进学校”专场推进会在南京举行 张苏军出席
发布日期:2013-01-17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国“法律进学校”专场推进会在南京举行 张苏军出席

两亿大中小学在校生将成“六五”普法重中之重


 





    本网南京5月31日电 记者丁国锋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法律进学校”专场推进会今天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会议旨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认真贯彻在今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吴爱英部长提出的要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总结推广“法律进学校”活动经验和成绩,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张苏军出席推进会时讲话指出,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的源头工程,是培养造就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础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三化”建设,切实加强对“法律进学校”活动的组织领导,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不断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发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张苏军强调,我国目前有大中小学在校学生两亿多人,在青少年时期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对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要从四方面积极推进,要进一步明确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目标、内容和工作体制,把法律素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总体格局,把法制教育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提出具体的课时要求、内容和目标要求,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要根据大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需求,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建立和完善“法律进学校”长效机制,在课堂教育、专题教育、课外活动、师资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规范化发展。要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切实推进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加学生的参与程度,丰富法制实践;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鼓励和支持地方建设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提供新的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级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深入学校、农村、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引导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和管理,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



  张苏军强调,切实加强对“法律进学校”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法制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局面。要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由专业教师、辅导员、普法志愿者相结合的青少年普法师资队伍。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考核评估,探索建立“法律进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



 敏出席会议并致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主持会议。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省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沙奇志,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王承魁以及教师和学生代表在会上发言。会议代表还参观了南京江宁中等专业学校和南京师范大学附小,现场观摩了“普法儿童团”法制歌曲合唱、“法制故事校车行”和南京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展板。与会领导向基层单位和普法志愿者赠送了法律图书和普法音像资料。



  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天津、江苏、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宁夏等省(区、市)司法厅(局)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江苏省部分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及学生代表等近两千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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