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工作指导
张苏军:努力提高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发布日期:2013-01-17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 张苏军


  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推进全国“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这里举办全国“法律进社区”专场推进会,目的是通过“法律进社区”主题宣传推进活动,交流和推广各地“法律进社区”经验,扩大“法律进社区”活动影响,提高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推动全国“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入,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借此机会,我就开展好“法律进社区”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着眼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充分认识“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



  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育居民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推进社区依法管理,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对建设和谐社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满足群众日益增强的法律需求的需要;是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途径和方式的需要。



  二、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



  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主题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我们要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要坚持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工作途径和方式方法,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深入。



  抓好阵地法制宣传。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居民的实际需要,在社区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方便社区群众随时随地可以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大中城市和东部沿海城市,可适当提高标准,利用和吸收社会资源,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建设普法广场、法制公园、法制长廊、法制宣传电子屏等,以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



  抓好定期法制宣传。要结合城乡社区的特点,充分利用节假日以及“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活动日和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定期组织开展好各专项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增强宣传效果。



  抓好集中法制宣传。特别是要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为有效载体,组织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树立品牌,扩大影响,更好地发挥“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积极作用。



  抓好重点对象宣传。在做好社区居民法制宣传的同时,要重点抓好社区内青少年、下岗职工、社会闲散人员、回归人员、流动人员等群体法制宣传教育。



  抓好法治文化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到“法律进社区”工作中,从满足社区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需求出发,充分挖掘城市街道、社区民间文化资源,鼓励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不断探索开发社区法治文化产品的新形式,充分运用诗词、曲艺、书法、绘画、戏剧、舞蹈、雕塑等艺术形式,创作鲜活的法治文化艺术形象,在社区推广和传播法治文化产品,发挥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引领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



  抓好法治社区创建。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主管理。日前,司法部与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地要借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经验,积极开展社区依法治理活动,进一步推进社区各项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逐步实现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实现民主自治。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不断提高“法律进社区”活动水平。



  要切实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支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做好社区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进社区”工作指导,周密安排,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要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社区普法工作人员,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为骨干力量,加大社区普法骨干培训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整合社区内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等资源,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结合的社区法制宣传员队伍。近年来许多地方在社区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启用了一大批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发挥他们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优势,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要加强社区法制宣传经费保障。要把社区普法经费纳入当地财政保障体系,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按照经费标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足额落实到位。要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辅助、多方支持的社区法制宣传保障机制。畅通经费筹集渠道,探索通过社会化运作,筹措社区普法经费的新路子,切实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



  要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要继续加大“法律进社区”阵地建设力度,在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社区普法中的作用,办好各类专栏、专刊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楼宇电视等新兴媒体开展社区普法,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大力加强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不断拓宽阵地,为“法律进社区”提供充分的硬件支撑。



  要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考核。要总结借鉴一些地方开展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包括“法律进社区”在内的“法律六进”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法治指标测评等经验,进一步健全“法律进社区”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法律六进”考核评估指导标准,将通过印发指导标准,加强对各地“法律六进”考核评估工作的指导。今年,司法部将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要把“法律进社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公示公告 更多
图片普法 更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