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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城市创建”访谈系列(九):济阳县委书记祖爱民访谈--创建法治济阳 推进跨越发展
发布日期:2012-09-06浏览次数: 字体:[ ]

创建法治济阳 推进跨越发展



——— 济阳县委书记祖爱民访谈



 



“法治县创建”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大社会实践,如何突出济阳特色,结合县工作实际,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为全县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济阳县委书记祖爱民在打造“法治济阳”过程中,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健全完善机构,突出创建重点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济阳县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济阳”创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度,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调度。突出“法治济阳”创建工作重点。一方面,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新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学法用法制度,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供了保障。制定了《济阳县党政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学习纳入了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度中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与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另一方面,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


 



坚持依法行政,亮化法治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济阳县政府部门一直不曾松懈。全县各有关单位、部门建立了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事项,将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该裁减的裁减,该合并的合并,开辟了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营造了优良的发展环境。成立了县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积极为各类%E5%B8%82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不干涉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同时依托工业园区和投资项目,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让企业安心创业。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在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中围绕政策决策、选人用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严格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通过职权分解,明确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有效地减少了行政执法环节引发的行政争议。整合了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的力量,将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控制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E5%B8%82率先实行了“三调联动”,使济阳的“三调联动”经验生根开花,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地解决群众信访投诉及涉法涉诉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近年来,济阳县扎实开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镇、法治机关、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在农村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强化民主选举,夯实农村基层班子。全县村()委会干部选举,采取一人一票制和差额公开选举的办法,依法公平选举村()委会干部,选民参选率达90%以上。二是以民主决策推进基层各项事业发展。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都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对村()干部实行民主评议制度。三是以民主监督促进基层依法行使权力。坚持每季度开展村务公开监督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所有开支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查后方能入账。四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我们深入开展了创建活动,普遍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基层各项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来源:济南日报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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