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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成立“六五”普法百名律师宣讲团
发布日期:2012-07-02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成立济南市“六五”普法百名律师宣讲团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印发的“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普法办公室决定成立济南市“六五”普法百名律师宣讲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宣讲团的工作任务



济南市“六五”普法百名律师宣讲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 贯彻落实市“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根据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完善、社会和谐稳定为基本目标,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进行法制建设理论和各项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全市企业事业单位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讲座任务,为企业经营发展、风险防范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指导、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为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法律服务。



二、律师宣讲团的人员组成



市管各专业执业律师,共101人。



三、律师宣讲团的活动方式



“六五”普法百名律师宣讲团要根据市普法办公室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密切结合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的实际情况,到指定的企事业单位举办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讲座;接受全市企业事业单位邀请进行法制讲座。普法讲师团成员应邀授课时,邀请单位应视情况提供交通工具、食宿或讲课费。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六五”普法百名律师宣讲团的组织领导,宣讲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团长由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毛华铭同志担任,副团长由市司法局巡视员栗端常同志和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普法办公室副主任裴锡新同志担任。普法宣讲团的日常工作由市普法办公室负责。有需邀请授课者,可与授课人直接联系,也可与市普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6081736660817466608157),由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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