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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
发布日期:2012-07-02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成立济南市“六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印发的“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普法办公室决定成立济南市“六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讲师团的工作任务



济南市“六五”普法讲师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 贯彻落实市“六五”普法规划、“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根据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完善、社会和谐稳定为基本目标,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进行法制建设理论和各项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全市机关、农村、社区、学校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讲座任务;在国家和省、市一些重要法律法规出台前后,录制音像制品,为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教材;组织开展法制理论研究,撰写法学论文,为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宣传机构提供法制宣传稿件。



二、普法讲师团的人员组成



市直有关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同志、处室负责人,市委党校、济南大学等市属院校专家,共100人。



三、普法讲师团的活动方式



“六五”普法讲师团要根据市普法办公室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密切结合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的实际情况,到指定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单位和县(市)区举办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讲座;接受全市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邀请进行法制讲座。普法讲师团成员应邀授课时,邀请单位应视情况提供交通工具、食宿或讲课费。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六五”普法讲师团的组织领导,讲师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团长由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毛华铭同志担任,副团长由市委宣传部郅良同志和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普法办公室副主任裴锡新同志担任。普法讲师团的日常工作由市普法办公室负责。有需邀请授课者,可与授课人直接联系,也可与市普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6081736660817466608157),由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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