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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鲁谦在济南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2-06-18浏览次数: 字体:[ ]




 


同志们:


在当前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的新形势下,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会议,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刚才,我们现场参观了历下区宪法主题公园和普法主题公园,听取了历下区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情况介绍。历下区的实践探索,集中体现了我市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总的看,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积极培育富有济南特色的法治文化,特别是今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以来,自觉地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济南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相融合,先后建起了洪山宪法主题公园、燕子山社区普法主题公园、石河岭法治文化大院、泉城中学法制文化校园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使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作用,开辟法治专栏,扩大法治文化宣传覆盖面;充分运用诗词、书画、戏曲、雕塑等形式,创造鲜活的法治文化艺术作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电影进乡村、法治报告会进基层、法治文艺演出进集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宣传教育。这些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富有济南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下一步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打下了较好基础。肖司长在刚才的讲话中对我市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的实践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讲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虚心借鉴历下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努力把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高度,部署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重大问题。市委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了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文化强市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的特点,是法律和文化的有机统一,是实施法治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环境。建设法治文化的目的,就是要把严谨的法理演绎成群众的语言、群众的情感,从而引起群众的共鸣,对群众的思想和行为起到润物无声的引领作用,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理念,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促进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当前,我市正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期间,也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大力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社会事业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矛盾凸显期”出现的大量不安全因素,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进“实力济南、魅力济南、宜居济南”建设,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深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为此,市委、市政府确定,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教育引导群众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任务,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济南”为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与广度,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努力打造融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精品,形成更多的济南法治文化新品牌,为建设文化强市、顺利实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深入扎实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一是要在深化普法教育、强化法治理念上下功夫。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健全完善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把普及性法制宣传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个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普法教育之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二是要在创新形式、拓宽法治文化载体上下功夫。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市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公园等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要有计划地筹建公共法治文化服务设施,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逐步增加法治文化的内容。要充分运用公益广告屏、电子显示屏和橱窗等载体传播法治信息,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电台、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作用,扩大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法治网站的作用,开辟法治专栏,丰富法治文化内容,增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要整合文化资源,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机关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环境文化等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诗词、曲艺、书法、绘画、摄影、戏剧、舞蹈、雕塑和动漫等艺术形式,创造鲜活的法治文化艺术形象和作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电影进乡村、法治报告会进基层、法治文艺演出进集市、法治动漫进校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精心培育富有济南特色的法治文化。


三是要在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上下功夫。法治文化建设同法治实践相结合才有生命力。要真正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法治城市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去谋划、去落实,不断以法治实践来丰富法治文化,以法治文化来引领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来检验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形成两者的有效结合,相互促进。要始终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当中,融入到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中,融入到专项治理活动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济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法用法,还要带头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带头参加法治文化活动,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综合指导、参谋助手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制度,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级普法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搭建平台,加强协调,狠抓落实,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职能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行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具有济南特色的典型经验,形成品牌效应,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文化建设的热情,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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