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工作指导
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4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落实中央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努力增强全体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在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对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一时期以来,各种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危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公众食品安全。要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依法科学的总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抓住重点,务求实效,推进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要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和“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一)加强重点内容的宣传。要重点做好《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宣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典型事迹。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宣传。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科学、公开、透明地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标准生产经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首责意识、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食品安全中的权利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政策,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努力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整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力量和资源,调动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服务。要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员、法制文艺工作者等社会宣传队伍作用,组织他们深入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以及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展直观、生动、形象的宣传。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把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深入地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着力为保障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精心组织,统筹兼顾。要把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法制宣传工作。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食品安全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督促检查,确保实效。要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掌握活动整体推进情况。要大力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培育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引导和推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努力扩大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作出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 中国普法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公示公告 更多
图片普法 更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