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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工作会议要求 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12-06-14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24日至25日,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2011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12年工作。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苏军指出,2011年全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成效明显,发展势头良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高规格的“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本地、本部门行业的“六五”普法规划。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一些省还制定颁布了推进法治省建设规划纲要、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各部门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区、各部门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国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7.2万多场次,报告会31.8万多场次,开展送法活动56.3万多场次,开展重点地区、特殊人群法制宣传9.2万多场次,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张苏军要求,2012年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一是以宪法为核心,深入推进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二是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抓好“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组织开展,结合实际,创新思路,精心设计载体,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面向基层,增强实际效果。四是以法治创建为平台,深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五是以阵地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张苏军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六五”普法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加强工作保障机制建设,把普法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建设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奠定基础。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和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地方各部门行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优势,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宣传,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显著成效和成功经验,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积极地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会上对今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各副省级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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