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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品选活动的
发布日期:2012-06-13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转发《山东省普法办公室转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品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开发区、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现将《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品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普办法[2011]5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按照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要求寄送参展作品。



    各县(市)区、各单位参加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普法办。



    联系人:郭震



    联系电话:0531-66608173



    电子邮箱:jnspfb@126.com



 



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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