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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
发布日期:2012-06-12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局)、司法局、普法办公室,济南高新开发区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普法办公室:

    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济南建设,根据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济南”为主题,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整合资源优势,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和社会生活之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努力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健全公职人员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机关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法制教育宣传栏、机关学习园地,确保每人一套法律知识读本,在办公场所、机关周边设置法治名言、警句、格言,教育机关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加大对各级机关执法水平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创新机关法治文化形式和载体,打造富有机关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法治文化。


 


    (二)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对农民特别是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制教育。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宣传一条街、农村法制宣传栏、宣传画廊,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播映法治题材影视广播作品,张贴法治警句宣传标语,发放法治文化宣传资料,引导农民学法用法、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升农民法律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完善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板报、墙报、法制阅览室、居民法制学校、市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传播阵地,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定期组织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法制
宣传员、社区志愿者及社团组织作用,举办法制展板巡展、法治文艺演出、发放法治文化宣传资料等活动,使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诚信建设、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相融合,发挥企业中法制宣传、工会、共青团、妇女、文艺社团等组织的作用,通过整合、新建等形式加强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律师事务部、法律顾问及企业法制宣传骨干人员、法制宣讲员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企业”活动,激发企业法治文化的生机与活力。



    (五)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建设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校园法治文化长廊、雕塑、橱窗、法治文化角等设施,不断创新校园法治文化载体。组织青少年法制报告会、法制漫画创作比赛、法制影视观摩、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六)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力度。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加强法治网站建设,把网站作为法治文化宣传的重要阵地,加大法治文化宣传。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载体,不断丰富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普法宣传之中。广泛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形成法治文化宣传全民互动。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投入,大力加强法治主题公园、法制宣传广场、法制宣传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整合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进一步完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结合新一轮城乡基础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乡镇等公益性法制文化阵地。年内,各县(市)区、各部门、行业要分别建成一定数量、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市将适时命名表彰首批“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评选活动。



    (三)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结合泉城特色历史文化,适应群众法治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的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电影巡映、法制书画展览、法制动漫展映、法治图书展销等法治文化活动。年内,每个县(市)区、各部门、行业至少开展一项有规模、有影响、有成效的精品法治文化活动。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和互联网、手机报、远程教育等新兴媒体,开办普法专栏、专版和普法节目。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泉城法治文化精品。市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活动。努力推出新鲜经验,参加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会议。



    (四)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环境文化等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活动,力争“一地一品”、“一行一品”。组织参加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法制宣传书画摄影征集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推广。


 


    (五)推进各层面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之中,融入到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和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之中,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济南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推进法治济南和建设文化强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要将其作为法治济南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作为“六五”普法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强化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借鉴先进经验,适应群众需求,研究、调整、确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目标、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文化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党委宣传部门、文化、司法行政、普法工作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协调城建、园林、群团组织、文艺团体等积极参与,进一步凝聚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职能整合、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动的法治文化建设“大联动”工作体系,合力推进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强化媒体宣传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创优品牌,彰显泉城特色。建立健全法治文化建设与普法教育、道德教育以及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立足于培育具有泉城特色的法治文化,本着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的原则,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市形成具有特色、亮点纷呈的法治文化崭新局面。


 


     (四)强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纲要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统筹谋划,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努力在全省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奋力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济南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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