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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 第1期 )
发布日期:2012-06-11浏览次数: 字体:[ ]






 



1长清区马山镇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2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 市工商局济阳分局强化法制工作提升执法效能



 



长清区马山镇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为提高全镇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长清区马山镇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定期召开综治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例会;健全目标考核体系,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法律骨干培训班、张贴宣传标语、创办宣传板报、开展法律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基层站所、中学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举办马山大集免费法律咨询等,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学法律,用法律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法制主题宣传日和民间风俗节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学法、论法的积极性;创建法治文化宣传示范基地,在北李村成立了法治文化宣传队,为法治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长清区  韩伟  杜敏  杨旭供稿)



 



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以来,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教育作用,在农村群众中开展“普法下乡——法律咨询进集市”系列普法活动,建立“法律咨询集市办公点”,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现场办公活动,为维护基层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农村建设法治化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市中区  李欣慰供稿)



 



市工商局济阳分局强化法制工作



提升执法效能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市工商局济阳分局认真履行职责,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以防范职业风险为诉求,全面消除行政执法隐患,办理的360起案件全部实现了零听证、零复议和零诉讼,执法办案取得新突破,执法效能得到新提升。



一、提升素质,将法制工作的着眼点牢牢定位在“固本强基”上



创新法制培训载体。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法制培训周刊》,做到一月一考,一季一交流,半年一评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法制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明显提高。强化法制核审工作。设置专职法制员;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初审台账、行政强制措施登记台账、罚没物资登记台账,做到一案一上报,一月一汇总;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充分发挥法制员对案件核审第一“关口”作用。



二、防控风险,将法制工作的生命线始终贯穿到“依法行政”上



强化措施,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执行《山东省工商机关罚没物资管理处理暂行办法》,加大对罚没物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杜绝涉嫌犯罪案件以罚代刑。严格规范案件核审、案后回访、督查结果公示三位一体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国家工商局、省、市工商局《自由载量权指导意见》,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定《执法办案保密规定》和《执法办案惩戒规定》,与办案单位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突出指导,将法制工作的落脚点统筹归结到“服务发展”上



强化行政指导,实施和谐执法。探索建设立规范经营劝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商标富农兴企引导制等指导模式,对辖区内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指导;采取“说、劝、引、帮”等柔性措施,指导经营业户自行纠正不良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延伸服务触角,促进履职到位。落实区域经济监管服务责任制,大力推行“监管服务步进三字诀”,规范监管服务工作,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加强外部协作,对前置审批的经营业户进行梳理分类,向有关职能审批部门提出行政建议,避免监管风险,形成执法合力。 



 (济阳县  石基原供稿)



 



                                                   



编校:朱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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