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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普法简报 ( 第3期 )
发布日期:2012-06-11浏览次数: 字体:[ ]


全民学法 重在固本



­——%E5%B8%82普法办编发2012年全%E5%B8%82干部和城乡居民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E5%B8%82纲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全民学法,倡导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E5%B8%82普法办制定印发了年度全%E5%B8%82干部和城乡居民学法通知,明确提出了2012年我%E5%B8%82全民学法任务要求。



通知明确,2012年全民学法要从三个层面把握重点:一是突出加强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等平台,组织开展好集中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通知指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学法对象的重中之重。全%E5%B8%82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大力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履行职责所需法律知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大力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教育,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讲师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实际效果。通知将包括宪法在内的三十部法律法规列入配当表,安排每月学习内容、重点掌握内容与思考练习题结合的学习计划,突出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学习任务部署。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实施,完善保障措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年度和阶段学法计划,科学安排,认真实施。要创新形式,学用结合,采取法制讲座、法治论坛、演讲比赛、网络教育、手机短信等形式与普法考试考核等制度相结合,提高学法效果。要做到人员、教材、内容、时间四落实。%E5%B8%82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于11月份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干部年度普法考试。

 



                                                   



编校:郭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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