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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部长在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2-05-26浏览次数: 字体:[ ]
 

 张苏军副部长在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2月25日)



  为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国普法办召开这次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一年以来的工作,交流经验,部署2012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昨天和今天上午,会议听取了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关于2012年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开展了相关工作交流和培训,效果很好。大家的许多建议具有实践性和创新性,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回去以后法制宣传司要进行认真研究加以吸收。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成效明显,发展势头良好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3月23日,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20日,经中央批准,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了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六五”普法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六五”普法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实现了良好开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及时向党委(党组)汇报了会议精神,并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本地、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意见,把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召开了高规格的“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共有310多位省(部)级领导参加了“六五”普法启动会议,许多地方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几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都出席会议。有10个省(区、市)党委书记亲自做动员讲话。各地、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六五”普法高起点的启动。



  二是认真制定规划和决议。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10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和行业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本部门行业的“六五”普法规划。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出台“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同时,一些省还制定颁布了推进法治省建设规划纲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职责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了全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吴部长专门向培训班全体学员致信提出要求,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各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处长180多人参加了培训。各地和各部门也开展了本地、本部门的“六五”普法骨干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各省(区、市)、地市级以上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行业共举办各级“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830多期,培训普法骨干7.8万多人次。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各地、各部门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经费保障,把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大多数的省(区、市)的普法经费在“五五”普法基础上都有大幅度的提升,不少地方甚至翻了一番多;全国普法办组织编写了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对象“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实际编印了普法教材,满足群众学法需求。根据“六五”普法需要,全国普法办成立了全国“六五”普法中高级干部学法用法讲师团,并下发通知,对讲师团工作进行指导,各地、各部门也分层次组织成立了普法讲师团。



  五是深入开展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国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7.2万多场次,报告会31.8万多场次,开展送法活动56.3万多场次,开展重点地区、特殊人群法制宣传9.2万多场次,开展学校周边法制宣传31.5万多场次,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六五”普法良好开局,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2012年是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十分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关于2012年的各项重点工作,昨天义舜同志已经进行了安排部署,我都同意。在此,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实施,需要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强调几点要求。



  (一)以宪法为核心,深入推进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六五”普法期间,要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公民对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认同感,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要深入学习宣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充分发挥各项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加强促进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加强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要深入学习宣传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要坚定不移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和执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把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强调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用合法手段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全社会同心协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法治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法律在全社会得到广泛传播和普遍遵从,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是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管理者依法管理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有利于营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良好法治氛围,引导和促进社会管理沿着法治化的轨道发展。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当前,通过20多年法制宣传教育,在我国,全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办事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准则。但是,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看,还存在着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法律知识在全社会的广泛普及与法治精神的相对淡薄并存,只停留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而没有把遵守法律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公民的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与法律功利意识并存,片面强调法律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而忽视承担的法定义务;社会管理机关的依法管理意识增强与法律工具意识并存,愿意运用法律手段去严格管理他人而不愿意自己接受法律的监督,等等。“六五”普法要更加注重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培育理性自律、尊崇法律的现代公民精神,确立全体公民对法律的认同感、敬畏感,引导和促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



  (二)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点、分类指导是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方法,各地在多年的普法工作中,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上,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要认真总结借鉴,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尤其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创新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对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积极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学校开展干部法制培训;对公务员要加强法律治理培训和考试考核,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青少年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作用,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制度。要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法活动,提高青少年学法效果。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法制培训、加强对依法办事、依法经营情况考核,要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努力增强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对农民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加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探索建立输出地和输入地相衔接的法制宣传教育模式,减少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以主题活动为抓手,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影响,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经验。2012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丰富和拓展“法律六进”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实际效果。



  要精心设计载体。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任务,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要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机关读书学法活动,努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要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志愿者进乡村、进社区,努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要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活动,努力推进法律进学校;要积极推进企业和社会窗口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努力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单位。



  要加强分类指导。要根据各地、各部门、行业和单位的特点,确定“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每一“进”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完善标准,推进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分类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要坚持面向基层。要坚持法制宣传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基层群众的学法需求。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推动主题活动向基层延伸,尤其是要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延伸,向各地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使主题活动覆盖基层社会的各个方面。



  要开展有特色的活动。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同时,也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专项活动。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各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宽渠道,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推进各项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深入。



  (四)以法治创建为平台,深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各种法治创建活动,通过法治实践,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开展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经验,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健全制度,细化措施,建立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要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指导各部门立足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要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经验,完善创建标准,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创建水平。要积极推进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丰富内容,努力增强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



  (五)以阵地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创新,各地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布局,放在“六五”普法的重要位置,研究好、筹划好、落实好。



  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阵地建设是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阵地建设。要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专栏、专刊和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要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大力加强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要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



  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注重提高法治文化活动的参与性,鼓励、支持、引导群众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从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中汲取智慧;要坚持专业化与群众性相结合,努力激发专业文化团体和全社会法治文化创作活力,在增加法治文化产品数量的同时,推进法治文化作品上层次、上水平,打造融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精品;要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要,从满足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需求出发,研究把握法治文化的基本内涵,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



  要不断探索开发法治文化产品新形式。充分运用诗词、曲艺、书法、绘画、戏剧、舞蹈、雕塑等各种艺术形式,以鲜活艺术形象,在全社会推广和传播法治文化。各地要结合实际,分层次建设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适合城乡居民需要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或示范基地,引领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要组织开展好优秀法治文化产品评选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六五”普法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全面实现“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优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要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力量,强化职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承担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发展。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机制建设。要把普法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建设,推进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基层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三要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六五”普法工作任务繁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至关重要。要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作用。要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积极参加普法志愿活动。加强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培训,提高他们开展法制新闻宣传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机关,要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方面优势,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在座的各位处长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者,要热爱本职工作,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动和发挥各地方各部门行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优势,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五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宣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的宣传,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畅通信息渠道,健全普法主管部门上下级之间、地方和部门普法机构之间、媒体与普法职能部门之间沟通联系渠道,相互提供信息,保证宣传素材的来源和宣传的准确性,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积极地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同志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重道远,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责任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来源: 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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