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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项举措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发布日期:2012-05-20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市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济南”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意见》要求实施“五项举措”,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一是要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二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投入,年内要建成一定数量、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完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制度。适时命名表彰首批“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评选活动。三是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年内,每个县(市)区、各部门、行业至少要开展一项有成效的精品法治文化活动。广泛运用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办普法专栏、专版和普法节目。组织媒体、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泉城法治文化精品。四是要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活动,力争“一地一品”、“一行一品”。组织参加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法制宣传书画摄影征集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推广。五是要推进各层面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之中,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济南建设。(市局法制宣传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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